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法院/政法武装/信访/规章制度/>>正文

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

发表时间:2006/8/13 16:41:24
目录/提纲:……
一、信访件的登记
(一)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均应作相应的登记
(三)来信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收到日期,及时答复,准确转送
二、信访件的交办
(一)交办信访的来源:
(二)交办信访件的处理落实
三、信访件的督办
(一)信访件的督办工作由立案庭的专职信访员行使
四、信访件办理的汇报
五、责任
(一)立案庭为信访工作落实、监督部门
六、本规定自二00四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

  为完善本院信访接待制度,切实解决信访接待事项的落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开展便民服务,结合本院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访件的登记
  (一)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均应作相应的登记。
  (二)信访件的登记簿分为:人民群众来信登记簿、人民群众来访登记簿、院长接待日登记簿、业务庭长接待日登记簿。
  (三)来信按性质分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29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305字,当前仅显示8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院信访工作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