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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关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发表时间:2006/9/26 11:56:18
目录/提纲:……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社会综合治税内容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
(三)当前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重点
二、坚持法治原则
(四)坚持法治原则
三、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五)进一步健全政府社会综合治税机构
(六)各地要因地制宜,健全综合治税网络
(七)地税系统内部逐级健全综合治税办事机构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八)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
(九)扩大信息采集的范围
(十)进一步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一是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传递信息
二是实行派员制传递信息
三是实行联审制传递信息
四是实行聘员制传递信息
五、科学分析利用涉税信息,实现涉税信息效用最大化
六、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
二是委托代征税款应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规定
三是应选择帐目健全、能够准确核算税款的单位和组织代征
五是同一税种可以委托多个部门从多个环节进行代征,确保应收尽收
三是应依法及时支付代扣手续费,调动扣缴义务人代收、代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依托信息化支撑,实现涉税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的现代化
八、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
九、加强监督考核,使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地税部门的社会形象,包括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满意程度
……

  为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全系统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如下具体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社会综合治税内容。社会综合治税就是: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争取并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税护税,建立税源信息传递或者共享制度,全面、有效地汇集由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涉税信息,科学分析,综合利用,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税源全方位的控管;同时,依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力量,对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依法实行委托代征,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
  (二)社会综合治税的根本目的。综合治税旨在依靠税收征管方式的创新,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税源的有效控管。在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过程中,要着重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特别是零散税源控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完善的综合治税网络,实现税源管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社会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协作共同加强税收管理的重大转变。
  (三)当前社会综合治税的工作重点。各级地税部门应深入抓好各种涉税信息的采集,及时、全面、正确地掌握、控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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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利用,可以由综合治税办事机构负责,也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及职能等情况,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负责。
  四、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健全信息传递机制
  (八)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地税部门要与计委、经贸、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建设、公安、交通、国税、技术监督、工商、公路、国土资源、农机、统计、水务、市政、房管以及各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逐个与其联合制发文件,把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传递的责任、义务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地税部门及时采集纳税人开业、开户、注册登记、生产经营、财产权属变更、工程施工、招标、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格认证、宏观经济数据等与税收征收管理有关的情况。各市地税局、县(市、区)地税局应与不少于20个涉税信息提供单位联合制发相关的文件或者签订协议。要把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作为综合治税信息来源渠道之一充分利用。此外,还要进一步向工业、商贸、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延伸,不断拓宽税源控管渠道,着力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控管,最终将凡与税基产生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信息全部纳入采集范围,形成覆盖所有涉税行业的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九)扩大信息采集的范围。不仅要采集有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的涉税信息,而且要采集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涉税信息,逐步延伸到多个税种直至所有税种上,尽快形成覆盖所有税种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网络。
  (十)进一步健全信息传递机制。各级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研究、不断创新信息传递的手段和方式。信息传递形式主要有:一是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传递信息。主要是与工商、国税、统计、审计等部门联网,依靠信息化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二是实行派员制传递信息。由地税机关固定专人,分别派至或跟踪几个部门,及时收集有关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三是实行联审制传递信息。与有关部门联合,对有关项目的审查审批、注册登记等实行联合审批,在项目实施的最初环节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四是实行聘员制传递信息。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居委会、行政村聘请专门的涉税信息采集员,签订协议书,明确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广泛采集和传递涉税信息。通过进一步完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涉税信息传递的准确性、连续性、及时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地税机关捕捉信息的能力。
  五、科学分析利用涉税信息,实现涉税信息效用最大化
  (十一)全面汇集、科学分析采集的信息。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按照《山东省地税系统社会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规程(试行)》的要求,对涉税信息进行汇集分析、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充分实现涉税信息对加强税源监控的价值。建立涉税信息处理机制,汇集各种渠道采集的信息,由专人进行登记、分析和处理,按照综合治税涉税信息业务规程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处理。要对所有信息进行筛选和分析,剔除无用信息,将有效信息按户源信息、税种信息和宏观信息进行分类。
  (十二)对各类涉税信息及时处理。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要进一步做出分析,确定是否据此直接加强税收征管或者直接实现税收收入。对于户源信息和税种信息,按地域管理原则,及时下达到基层征收单位,由基层征收单位将应税信息反映的税收事项纳入正常管理,据以加强税收征管。要健全信息落实反馈机制,对传递的每一条涉税信息都要及时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涉税信息执行到位、征收到位。对于宏观税源信息,要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有价值的税源分析报告,供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十三)延伸信息利用链条,实现与日常税收管理业务的衔接和融合。对采集的涉税信息要综合利用,延伸其利用链条,及时将其纳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与现有的征管信息进行比对,筛选出对应纳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稽查选案有用的信息,并加以综合利用。使得综合治税业务与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业务有机地衔接和融合,达到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更好地组织税收收入的目的。
  六、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
  (十四)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工作。一是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不能盲目扩大委托代征覆盖面,税务机关能够控管的要以税务机关征收为主;实行委托代征的,税收检查权、定 ……(未完,全文共4642字,当前仅显示23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政府关于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