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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迁移”规律,指导作文训练

发表时间:2006/3/15 13:04:24


  内容提要:修订版《大纲》对小学阶段习作的要求是:“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做到内容具体,感情真实,有一定的条理,语句通顺,书写工整,注意不写错别字,会用常用的标点符号。”在修订版的大纲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两个明显的改变:一是提法改变。修订版大纲中多处回避了“作文”二字。而是用“写话”和“习作”来替代,进一步明确了小学生作文就是练笔:二是淡化文体,降低要求。作为语文教师,怎样适应大纲的改变,而有针对性的指导作文教学呢?本文中,作者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围绕着“迁移”规律在作文教学中的运用,谈谈对小学生作文教学的一点儿体会。
  在作文课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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