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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分析:打工劳动者权益受侵犯司法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10/5/2 9:58:30
目录/提纲:……
一、录用标准不一致,侵犯平等就业权
二、竞业限制不补偿、侵犯职业选择权
三、延时加班不加薪、侵犯劳动报酬权
四、加班加点不补休,侵犯休息休假权
五、职业保护不健全,侵犯安全卫生保护权
六、享受高薪不缴保,侵犯保险福利权
……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法规内容繁多,那么,哪些基本权益是易受侵犯又常常被劳动者忽视的呢?
  一、录用标准不一致,侵犯平等就业权
  (案情)林园本科毕业,去某公司报名时遇到大专毕业的高中男同学贺刚。林园在公司笔试中名列第一,贺刚比她少12分列第九名。林园在贺刚上班一个月后才知道自己未被录用,经打听才知道,公司认为女生将来结婚生育麻烦较多,录用的都是男生。于是,林园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责令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录用林园,并与其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提醒)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各项权利的基础。性别、健康、身高、身份、地域等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b_m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竞业限制可以维护用人单位利益,但权利义务应当对等,企业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必须支付给员工合理、适当的补偿。如不及时支付补偿费,就无权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约定。
  三、延时加班不加薪、侵犯劳动报酬权
  (案情)2005年3月,吴蕾到华光热处理厂打工。口头约定工作岗位为电墩车间操作工,实行计件工资,未确定劳动定额。吴蕾被录用后要严格遵守每周6天、每天10小时的作息时间制度。2009年因金融危机影响,热处理厂单方通知吴蕾解除劳动合同并结清当月工资。吴蕾不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吴蕾自2005年3月至解除劳动合同时止,周六加班计397小时,平时延时加班计912小时,法定假日加班40小时,华光热处理厂应支付加班工资差额4214.68元。
  (提醒)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法律、法规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劳动权利,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四、加班加点不补休,侵犯休息休假权
  (案情)霍洋是霓裳服装公司的农民工,由于订单很多,公司规定:每天至少工作10小时,每周正常上班七天,法定假日当天放假半天。即使按照这样的工作时间,工人也无法完成定额。霍洋和工友们经常工作12小时才能完成当日工作。霍洋与老板交涉,要求让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但老板称,实行计件工资,自愿加班没补休。工人们举报后,在监察部门督促下,公司降低了定额数,并实行加班补休制度。
  (提醒)休息休假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_《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休息日,因此企业安排工人加班加点工作,却不安排补休的行为是违法的 ……(未完,全文共3367字,当前仅显示170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司法案例分析:打工劳动者权益受侵犯司法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