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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和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1/7/30 9:50:41
目录/提纲:……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一)主要成效
1、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2、政务服务质效提升
3、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4、监管执法规范审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条例》宣传深度广度不够
2、政务信息系统化整合不够
3、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不够
4、企业要素制约难题破解不够
(三)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2、推进信息整合共享
3、规范管理中介服务
4、着力破解要素瓶颈
二、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
(一)主要工作成效
1、建立健全涉市场主体司法保障机制
2、加大落实涉市场主体案件司法保护力度
3、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有待加强
2、案件办理效能有待提升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2、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和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进行了走访座谈,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部分镇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和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征求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和镇、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一)主要成效
自2020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务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持续提升,2020年再次入围由**顾问县域经济研究中心选评的_营商环境百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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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基本实现市内远程异地评标。2020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优惠贷款60.36亿元,其中为1245家小微企业发放支小贷款10.29亿元,目前我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27%,担保费率降至1%。打造供水供气多功能智能网上营业厅,实现水气服务“线上通办”。深化“双千”服务,创新组团服务,强化政策兑现,切实纾难解困。
4.监管执法规范审慎。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抽查结果共享交换、互认互用。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在环保、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中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了涉企现场检查。认真执行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并在省《容错清单》50项基础上结合实际扩充至90项,对符合免于处罚条件的案件100%免于处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条例》宣传深度广度不够。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掌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部分企业等市场主体了解、熟知和运用《条例》不够。《条例》社会知晓率不高。
2.政务信息系统化整合不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尚未建成,单位、部门、行业间未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少审批事项如不动产登记审批还无法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有的行政审批互为前置条件,导致无法获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未全部整合为综合窗口,难以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办事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与“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管理不够。尚未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低,收费标准弹性大,收费偏高。
4.企业要素制约难题破解不够。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价格偏高,企业分散制热现象较普遍,不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成本。金融机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效金融产品不多,包容机制落实力度不大,小微企业仍存在“贷款难”问题。本地劳动力资源呈逐渐递减趋势,技工、熟练工流动性大,企业招工用工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相关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条例》专项培训,多层次、多角度全面解读《条例》,促进《条例》更好实施。督促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条例》的学习,及时宣传动态的惠企政策,使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扩大社会知晓面。
2.推进信息整合共享。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程,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办事流程重构、数据共享共用、业务融通协同。全面摸排互为前置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目录清单管理、联合会审、告知承诺等方式,消除审批“壁垒”。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整合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为综合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好差评”系统,推动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3.规范管理中介服务。加快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指导监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等制 ……(未完,全文共5170字,当前仅显示18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和涉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