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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办就农村惠农政策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0/9/20 15:58:54

家电下乡办就农村惠农政策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你们好!

2008年以来,_、_相继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重大惠民政策,有力地扩大了消费,促进了生产,改善了人民群众生活。随着政策的实施推进,其内容不断得到调整和完善,涉及产品种类也逐步增加。今年,国家又在我省推广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和电动自行车下乡政策,进一步扩大了群众的受益面。为便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及时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现将这些政策告知如下:

1、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政策享受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9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时间为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摩托车下乡实施时间为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政策享受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或新购轻型载货车、微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按换购或新购汽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新购、换购1辆微型或轻型载货车和限购1辆微型客车,且2年内不得过户。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2辆。农民跨省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也可同等享受补贴政策。

3、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政策享受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将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或轻型载货车、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或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黄标车的认定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1)报废老旧汽车。其中,报废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载货车9000元、微型载货车6000元、中型载客车11000元;(2)报废“黄标车”。其中,报废重型载货车18000元、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载货车9000元、微型载货车6000元、大型载客车18000元、中型载客车11000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5000元、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18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10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以及专项作业车6000元。201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但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4、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策享受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的城乡居民和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单位。凡将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的可以享受10%的家电补贴,补贴家电范围和补贴上限分别为: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个人不超过5台,单位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 ……(未完,全文共2181字,当前仅显示138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家电下乡办就农村惠农政策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