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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

发表时间:2012/3/5 21:46:04
目录/提纲:……
一、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纯营业税个体税收征管中遇到的问题
(一)新开业户纯营业税户不办理税务登记现象严重
(二)营业税起征点与盈利点没有同步调整
(三)纳税人对营业税起征点缺少实质性的认识,地税机关在征税时与其发生争议
(四)纳税人在领购税务发票时与地税机关产生争议
(五)地税机关核定个体工商户营业定额不够统一、规范
(六)税收优惠政策与起征点金额不一致
二、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加强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大对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的宣传力度
(二)建议省局调整个人所得税盈利点为20000元,使盈利点与营业税起征点同步
(三)加强户籍管理,严格未达营业税起征点户认定工作
(四)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户实行动态监控
(五)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加强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
(八)加强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日常管理
……
浅议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

2011年11月19日,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对全省范围内的营业税起征点作出新调整,即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其中房屋出租为月租金收入5000元;按次(日)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可以减轻个体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也会对我省地方税收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据省局测算,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全省将惠及户数85859户,占纯营业税个体工商户数的91.47%,预计全年减免营业税2.34亿元,占全年应纳税的53.12%),同时也对我省地税机关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对此有些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一、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纯营业税个体税收征管中遇到的问题

(一)新开业户纯营业税户不办理税务登记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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