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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监管方案

发表时间:2012/10/21 15:10:53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促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的增长
(二)促进发电权交易的深化
(三)促进厂网合同电量优化
(四)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利用
(五)促进辅助服务考核补偿机制实施
(六)加强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披露监管
(七)加强电力交易价格监管
1、加强电力交易价格监管,促进形成公平透明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2、做好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出台西北送华中跨区域输电价格
3、研究制定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网损核定标准
(八)加强电力交易电量电费结算监管
3、加强新机转商运差额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督促各地区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4、加强辅助服务考核与补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管,保证结算的及时和公平
5、加强对跨省跨区输电费用及网损收取的监管,保障交易收费环节的透明
(九)加强电力交易制度和规则建设
(十)加强分析评价制度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
(二)深化厂网联席会议制度
(三)推广约谈约访制度
(四)强化监管报告制度
(五)落实监督整改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
(三)制订议事规则
1、领导协调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领导协调小组会议的议题由组长确定
(一)促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的增长
(二)促……

2012年电力交易监管工作方案

按照电监会党组的部署,为切实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职责,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电力交易监管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规范有序、公正权威,以规范运作和促进公开为手段,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电力交易监管制度,加强厂网界面、交易组织和市场公平的监管,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调剂余缺、保障平衡、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
1、促进电能交易的活跃与增长,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节能减排和电力平衡中的积极作用。
2、健全和完善电力交易监管法规及制度,建立与当前电力_相适应的电力交易制度和交易监管制度。
3、抓好市场规则和市场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电力交易的合理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监管,形成电力企业广泛参与的交易工作机制,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4、改进和创新市场监管工作方式,树立客观公正权威的监管形象,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利于推进政企分开改革。
二、工作重点
(一)促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的增长。
1、落实关于加强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加强对西北送华中、蒙西送华北、特高压跨区交易、华中送南方等跨区电力交易,以及华中、东北区域内部跨省交易的监管,指导完善相关交易规则,实现余缺调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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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等水能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和完善水电减弃增发应急机制,充分发挥跨流域调节和水火补偿错峰效益,促进富余水电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及时、高效利用。(市场部牵头,输电部、安全局配合)
(五)促进辅助服务考核补偿机制实施。
1、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辅助服务补偿及运行管理考核机制(即“两个细则”)试运行工作的意见,按照区域统一规则的原则,全面推动“两个细则”试运行,促进发电企业提高设备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市场部牵头,价财部配合)
2、结合各区域实际,加快协调区域实施细则的修订完善工作,优化考核与经济补偿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加强技术支持系统建设,进一步调动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市场部牵头,输电部、价财部、安全局配合)
3、研究风电参与辅助服务的市场化补偿机制,在东北、华北、西北等风电比较集中的区域开展深化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试点。(市场部牵头,输电部、价财部、安全局配合)
4、加强对系统备用容量的研究和监管,避免备用容量过大的问题,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市场部牵头,安全局配合)
(六)加强电力调度交易信息披露监管。
1、完善电力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及时掌握电力交易相关信息,引导电网和发电企业参与电能交易方案及规则的研究讨论,组织开展电力交易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市场部、信息中心负责)
2、加强调度运行方式监管,进一步完善电力系统运行方式报告制度,建立与电力交易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输电部、市场部负责)
3、加强对电网企业并网接入审核工作的透明度监管,出台新建电源项目接入电网系统信息公开监管办法。(市场部牵头,资质中心配合)
4、落实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制度,加强对电网企业、调度交易机构规范报送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数据的监管,督促电网企业完善交易信息披露方式,支持企业建设和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和信息披露网站。(输电部、市场部负责)
(七)加强电力交易价格监管。
1、加强电力交易价格监管,促进形成公平透明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对于电力交易中国家已规定价格的,重点监管交易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情况;对于国家尚未规定价格的,鼓励通过自主协商等市场方式确定,监管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促进电力交易的活跃和增长。(价财部牵头,市场部配合)
2、做好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出台西北送华中跨区域输电价格。(价财部牵头,市场部、输电部配合)
3、研究制定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网损核定标准。(价财部牵头,市场部、输电部配合)
(八)加强电力交易电量电费结算监管。
1、依据厂网电费结算有关办法,规范和细化电力交易电量电费的结算与支付程序和时限,加强结算的及时性监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价财部牵头,市场部配合)
2、加强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电费结算的执行监管,落实可再生能源收购政策。(价财部牵头,市场部、输电部配合)
3、加强新机转商运差额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督促各地区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市场部牵头,价财部配合)
4、加强辅助服务考核与补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管,保证结算的及时和公平。(市场部牵头,价财部配合)
5、加强对跨省跨区输电费用及网损收取的监管,保障交易收费环节的透明。(价财部牵头,市场部配合)
(九)加强电力交易制度和规则建设。
1、抓好已出台电力交易政策文件的落实,规范工作程序,配套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推进电力交易监管工作制度化。(市场部牵头,办公厅、政法部配合)
2、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诉求,总结成熟经验,研究修订相关部门规章,建立与现行_相适应的电力交易制度和交易监管制度。(市场部牵头,办公厅、政法部配合)
3、完善电力交易备案制度,监督电力企业及时做好交易合同、相关协议及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备工作,加强对规则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场部负责)
4、根据改革内外部条件,积极开展电力市场建设及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进一步培育市场元素,激发市场内在活力,促进市场规则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市场部牵头,政法部、供电部配合)
(十)加强分析评价制度建设。
1、加强电力市场监测分析,做好电能交易方案及其实施情况的分析和评价工作。
2、立足于电力交易与市场秩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从资源优化配置、系统安全、交易公平、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监管意见,形成监管报告。(市场部负责)
3、建立电网运营评价制度,综合考虑系统安全、网络约束、输电效率、资源配置等因素,系统、科学分析评估电网运营效益。(输电部牵头,市场部、安全局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围绕重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会内部门之间、会内部门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_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建立部际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减少交叉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化厂网联席会议制度。在目前厂网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健全议事机制,丰富会议内容,增加电力企业平等协商和民主决策的功能。根据需要,举行高层厂网联席会议,凝聚行业共识,推动厂网界面 ……(未完,全文共7663字,当前仅显示26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电力交易监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