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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善治政府建设要义

发表时间:2012/10/28 14:52:07
目录/提纲:……
一、和谐社会是政府善治的价值核心
二、善治政府的公共服务功能是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
三、和谐社会的法治精神是善治政府的基础
四、创新:和谐社会和善治政府的共同选择
五、善治政府建设的策略
一是追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和谐社会”视域下的善治政府建设要义


一、和谐社会是政府善治的价值核心
  在“治理”概念的基础上,当代_治理理论提出了“良好的治理”即“善治”(Good Governance)的概念。俞可平先生认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的基本要素是:合法性(Legitimacy)、透明性(Transpar-eney)、责任性(Accountability)、法治(Rule of Law)、回应(Responsiveness)、有效(Effectiveness)。

  善治对于政府而言,就是通过民主法治、公共服务、责任诚信、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等治理方式实现公共利益持续增进的合法化过程。政府的善治过程与构建和谐社会实为一体。一方面,和谐社会是政府的善治理念和价值核心。“国家的本质是支持和实现社会正义,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瞢和社会的和谐”。另一方面,政府善治是和谐社会的创建和治理过程,是和谐社会的条件与机制的最佳结合过程。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各种关系处于一种协调、有序、融洽、促进的状态,是秩序社会的高级形式,它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多维关系,涵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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