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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

发表时间:2013/1/10 9:41:03
目录/提纲:……
(一)聘任的对象
(二)聘任的程序
1、由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提名
2、征求监督员人选本人和所在单位意见
3、区司法局审定后,颁发特邀监督员证书
4、聘任期3年
(三)聘任的基本条件
2、关心支持司法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3、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三)进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研讨和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咨询
(五)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廉洁从政情况
(六)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文明服务情况
(一)特邀监督员的权利
1、参加与被调查人的审理谈话,发表建议,提交书面监审意见
(二)特邀监督员的义务
2、模范执行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监督工作的秘密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
司法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深入_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完善和扩大监督网络,拓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党内外的群众监督,加大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群众参与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的方式方法,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取得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国_党章》、《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 特邀监督员的聘任
(一)聘任的对象
特邀监督员聘任的对象原则上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服务对象中产生和聘请。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员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纪委受理的申诉。
(三)进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研讨和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咨询。反映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
(四)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提出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建议。
(五)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报”等行为,是否有存在以各种理由刁难服务对象、向服务对象勒索钱财等以权谋私的行为。
(六)监督司法行政部门文明服务情况。监督司法部门是否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态度生硬行为。
第五条 特邀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特邀监督员的权利
1、参加与被调查人的审理谈话,发表建议,提交书面监审意见。
2、参加司法部门监督检查活动,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司法部门进行质询或明查暗访。
3、对司法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行政管理等行为进行监督。
4、对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监督;督促司法部门对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5、参与司法系统民主评议特邀、综合评价等工作,对改进司法特邀评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特邀监督员的义务
1、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和公司规章制度,学习有关纪检、监察的业务知识。
2、模范执行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4、严格遵守b_m纪律,不泄露监督工作的秘密。
第六条 特邀监督员的活动:
本办对特邀监督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协助和配合。活动方式为分散活动和集中活动。分散活动由特邀监督员本人依照其职权自行开展。集中活动由本办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开展。
(一)本局查办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并努力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特邀监督员的参与案件审理,检查监督,不得置之不理,更不得刁难和打击报复;
(二)对特邀监督员就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询问时,在不泄露案件机密的情况下,必须如实向特邀监督员汇报情况,并就有关问题答复和解释。
(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信息、简报、电话、会议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监督员通报我局案件审理工作情况、队伍建设等情况,及时收集和听取意见,特邀监督员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直接向本局反映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 ……(未完,全文共2113字,当前仅显示13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司法局特邀监督员监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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