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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012年工作总结

发表时间:2013/1/16 11:17:36
目录/提纲:……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加大城乡低保督查力度,确保城乡低保制度落实
二、落实住房救助政策,帮助困难户实施危房改造
一是坚持倒损房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亲友互助为辅的原则
二是坚持按照不同对象,实行分类实施、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是坚持以房屋破损的程度与房屋改造间数确定房屋补助的标准
四是坚持“三公”原则
三、完成低保数据的采集,实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四、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展览活动
三是在各村(社区)张贴防灾减灾系列挂图
五、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通“一站式”服务平台
六、开展对镇街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七、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八、积极完成了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九、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确保灾荒救济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二、2013年社会救灾救济科工作思路
(一)社会救助
1、加强城乡低保管理
2、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
三是督促部分镇(街道)做好新敬老院的新建、搬迁工作
3、认真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平台信息的内容,确保医疗救助的救助金额准确无误
5、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4、提高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
三是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生重残补贴金
5、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6、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
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高港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党组领导下,围绕救灾救济全年工作目标,“统筹布置,分段安排是,抓难点,育亮点”,推动救灾救济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加大城乡低保督查力度,确保城乡低保制度落实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2012年我区共有低保户4241户、6131人,其中,城镇320户、511人;农村3921户、5620人,重残低保1975人,其中城镇234人,农村1741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达1648.85万元,重残补助金877.31万元。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确定城乡低保标准。我局于6月初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初稿,此稿正经区政府研究通过于7月1日对全区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提标,继续实现了全区城乡低保保障金一体化发放标准,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每人每月400。2012年年初,我们给全区7379名城乡低保对象、96名孤儿、527名五保户发放“春节、元旦”的两节慰问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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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2005年至2011年所有低保户及家庭成员的数据进行采集和登记,并按时向上级审计部门提供了2009年-2011年低保家庭的电子数据。审计部门与房管、车管、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进行比对。通过比对全区共取消不符合低保的家庭144户、226人。今年共核减1302户,1961人。

四、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

根据国家、省减灾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本区的实际,分别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防灾减灾日开展了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一是认真制定宣传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本次宣传活动的参与面和实效性。二是开展展览活动。“5.12”、 10.13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开始前,我们制作了12幅宣传展板,在区政府一楼两侧大厅展出。三是在各村(社区)张贴防灾减灾系列挂图。这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使600多名群众受到教育,提高了居民的防灾减灾的能力。四、组织全区灾害信息员培训。为了使提高灾害信息员应对灾害的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全区的灾害信息员于10月26日前住泰州党校进行培训。

五、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全面开通“一站式”服务平台

根据《高港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集中救治的麻风病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和临时生活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2012年全年直接救助314人次,救助支出158.15万元,出资50.31万元资助8384名救助对象参加相应医疗保险。为方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今年年初,我局将医疗救助对象的所有资料全部录入了系统,医疗救助的对象可凭有效证件,在高港区定点十三家医院内进行实时结报。

六、开展对镇街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确保救灾资金使用规范,我们对近两年社会救助款物(含爱心超市补助款、年终救助资金、慰问物品)和居家养老服务站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我们通过到受救助的群众家中走访,到各民政科查看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手续和账目,了解到社会救助款物发放的真实情况。经检查,我区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做到了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无扩大救灾对象与范围、虚报灾情等问题,坚持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按规定全部及时发放到了困难群众手中,下拨救灾款物的程序符合规定,无拖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各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开展正常,补助资金按规定用于了为老服务,及时发放给了服务人员,发放、领取记录全面准确。

七、开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根据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高港区实际下发了《高港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对城市街面进行了三次集中排查,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区区域内未发现一例流浪孩子。接送流浪孩子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防止流浪孩子发生,我们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总结,不断创新,从而使这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切实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关爱性救助制度,真正将党和政府对流浪孩子的关怀和帮助落到实处。

八、积极完成了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今年年初,我区上报4家村(社区)参加国家、省两级的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经过区民政局的督查,目前这4家社区已获得了由泰州市气象局颁布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证书,并接受省救灾处验收。

九、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确保灾荒救济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召到了暴雨、台风的恶劣天气的影响,出现了先旱后涝,旱涝急转,造成了我区部分房屋受损。特别是在今年10月26日深夜,我区部分地区突然遭受风雹袭击,造成大面积农田受损和部分房屋倒损。全区受灾人员达54332人,有9407亩农田作物倒伏、1处养鸡场和6户13间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坏,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83.36万元。为确保灾后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我们深入基层鼓励群众开展自救与互救。


二、2013年社会救灾救济科工作思路

(一)社会救助

1、加强城乡低保管理。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的核查力度,继续实行动态管理,严把入口关,同时严格按照《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拟定在全市率先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系统。根据省市精神,定时对全区低保户进行提标工作。充分利用高港区行_利公开网,建立网上审批制 ……(未完,全文共4767字,当前仅显示240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2012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