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月31日)
市文明委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已发给大家,请提出修改意见。这里,我把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重点任务给大家梳理一下,共五个方面。
一、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去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好人”评选宣传活动。共评选出“济宁好人”90名、“每月之星”18名;推荐“山东好人”35名、“每周之星”3名,3人入选“中国好人榜”。新闻媒体对 “济宁好人”进行了重点宣传,丁曙光、刘巨海、宋娟、周轲等人的
事迹在中央和省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根据好人樊秀芳事迹编排的山东琴书《好人樊秀芳》、道德模范魏传兰事迹编成的豫剧《媳妇》在20多个社区演出。以道德模范李玉玲、郝隆为原型的微电影《超越血缘的爱》和《爱的热流》,分别在省“身边的精彩”微电影展映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和优秀奖。编印了《圣地楷模》一书。我市开展“济宁好人”评选宣传活动的经验,在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上作了典型
发言。二是开展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评佳活动。在全市公开评选了精神文明十件好事、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工作者、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佳先进集体、十佳文明窗口和百佳文明市民、百佳文明家庭,“四十佳”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双百佳”由市文明委表彰。这项活动覆盖面大、群众参与广、关注度高,已经成为我市文明创建品牌。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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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经典诵读活动;突出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突出人文关怀,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五是加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壮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上文明传播活动,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领社会风尚。
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12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贴近实际、领域拓展,影响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充分
调研的基础上,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情况分析》,起草了《实施意见》和《成立济宁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先后于6月、9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调度会议。在党政机关、窗口服务行业开展了“创优质服务名牌,树行业文明新风”创建活动。二是成功举办济宁市第三届邻居节。与市中区联合,围绕“喜迎十八大,和谐千万家”主题,设计了“服务群众、美化家园、邻里相识、邻里相知、邻里相助、和谐共建”六大篇章,共开展“五好家庭”才艺展演、“百家饺子宴”、“金秋助学”、“模范楼长”评选、花卉交流评赏展等活动326项,做到了活动全覆盖、居民全参与。三是开展第三批“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在2009年、2010年新增省级、市级文明单位中,选择了148个单位与148个行政村结成帮扶对子。去年,各结对共建单位共硬化路面24公里,解决发展资金375万元,扶持各类专业户4115户,建设图书室、农家书屋130间,捐赠图书33万册,完善健身场所98处,捐赠健身器材125套,制作宣传栏576个,设置垃圾箱156个,安装路灯870盏,资助困难家庭1260户。四是认真做好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复查申报工作。目前,我市有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1185个,新撤销注销73个。全市有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509个,数量居全省前列。
2013年,将围绕常态化管理目标,整体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一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立足巩固、着眼长远、重在建设、强化整改,研究制定《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意见》和年度具体执行计划,完善领导_和工作推进机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细化分解指标,持续不间断地开展系列“创城”活动,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县(市、区)及先进县(市、区)测评工作。二是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绿色社区、文化社区、和谐社区等特色创建活动,完善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提高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真正把社区建成服务便利、秩序安定、环境优美、文化丰富、管理先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三是加强文明单位管理。依据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建立常态化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建立有效发挥作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五个一”内容,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四是推动行业文明创建。完善行业规范,抓好机场、车站、出租车、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的文明创建活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失范和
诚信缺失问题。五是实施“文明餐桌”行动。以“文明用餐、以俭养德”为主题,以餐饮店(宾馆饭店、星级酒店)、学校餐厅、党政机关和企业食堂为重点,以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餐厅、文明餐桌示范食堂为抓手,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六是实施文明交通行动。与市公安局等部门继续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活动,教育广大市民和驾驶员养成文明出行习惯,自觉排队,遵章行车。
三、“乡村文明行动”
2012年,“乡村文明行动”推进力度加大、保障措施到位,呈现出积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重大事项,成立领导小组,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现场调度工作。市文明委把“乡村文明行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评选的“一票否决”条件,制定了《责任分工》、《2012年
工作计划》,完善了《考核办法》。二是探索创新活动载体。深化“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引导基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广开展了文明示范户、文明卫生户、卫生示范户等农户家庭重点参与的各类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介绍了我市“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的经验。开展了
农村文明社区、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加强了宣传栏、文化墙、文化长廊建设。实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教育,制定了总体规划。三是切实抓好分类指导。强化示范引领,公布了第一批20个示范乡镇(街道),各县(市、区)公布了示范村、达标村和特色文化村;先后推广了兖州市“农户联创”、邹城市“文明卫生户”、汶上县“农村文明社区”、嘉祥县“宣传教育一条街”、金乡县建设“文化墙”等一批典型;两个县、5个乡镇被省文明委公布为首批“乡村文明行动”示范 ……(未完,全文共7616字,当前仅显示267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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