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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3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3/3/21 22:41:47
目录/提纲:……
一、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开展环境监察及专项执法检查
(二)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四)强化生态环境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监察工作
(五)开展重点污染源监察的稽查
(六)开展周边区域联合环境监察
(七)推进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
(八)继续开展中、高考“禁噪”工作
二、加强排污收费工作
(一)强化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使用
(二)加强申报数据汇审
(三)继续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
(四)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情况
三、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切实解决环境问题
(二)着力抓好民生工程
一要大力开展生态县(区)创建工作
二要提高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三要督促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工程
四要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
五要加强减少城镇和农村面源污染监管
四、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一)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二)畅通“12369”环保热线电话
(三)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一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主要是内部协调机制、外部联动机制、区域联动机制
(四)扎实开展应急筹备实施工作
五、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监察综合能力
(一)推进机构达标能力建设
(二)强化监察人员教育培训
(三)加强环境监察工作宣传
(四)加强环境……
市2013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以“五创联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开展环境监察及专项执法检查。对各县(区)环境监察机构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工业集中区环境违法行为、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的整治工作,加强对挂牌限期治理企业的督促检查,严防死守,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各县(区)务于10月底前至少向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报送当年典型案例卷宗2件。
(三)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排放企业,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执法监察力度,切实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环境问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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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居民集中住宅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噪声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和“三产”业环境噪声的监管,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二、加强排污收费工作。
(一)强化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的使用。以B/S版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为平台,认真做好年度排污申报和审核,以及2013年排污量核定和排污费计算、开单、解缴入库、银行对帐等工作,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工作数据的动态管理,实现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禁止排污费征收采用手工开单,否则,将取消属地环保部门的排污收费权限,由市局直接征收排污费,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通报。
(二)加强申报数据汇审。要建立多方汇审、联合把关的数据汇审制度,进一步深化“分级汇审”制度,适时组织汇审会议,加强对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数据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汇总上报数据的质量。严格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工作报告制度,市局将继续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适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继续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积极开展排污费稽查。各县(区)要对辖区内2012年度的排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是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局将根据自查情况,适时开展排污费稽查。对排污费征收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由市局直接征收。
(四)依法公开排污费征收情况。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排污费征收政务公开的规定,全面推行国控重点企业排污费征收网上公告工作。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公告在线填报平台”中公告辖区内国控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情况。对于非国控企业的排污费征收情况,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着力整治生产性“三废一噪”,解决场(镇)生活污水乱排、生活垃圾乱堆现象;以“城市环境定量考核”为抓手,加强城市及沿河场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监管。
(二)着力抓好民生工程。一要大力开展生态县(区)创建工作。二要提高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三要督促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工程。四要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确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安全。五要加强减少城镇和农村面源污染监管。六要督促落实矿山开采、铁路及高速公路建设生态恢复和造林绿化工程,促进城乡生态环境逐步趋向良性循环。
四、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一)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继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规范环境应急物资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
(二)畅通“12369”环保热线电话。进一步强化“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值守工作,保障“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对群众热线举报,要认真及时调查处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回复,并适时开展后督察。市局将对各县(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三)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一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主要是内部协调机制、外部联动机制、区域联动机制。二要不断规范环境应急响应程序,做好“五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准确研判、及时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第一时间开展监测、辅助决策;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追究责任;第一时间引导舆论、维护稳定,确保在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高效处置。三要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做好重大节假日、汛期以及敏感时期的环境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做好人员、车辆、物资、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应急准备,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收集、分析、报送信息。
(四)扎实开展应急筹备实施工作。积极组建县(区)级环境应急专家库;筹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组织加强环境应 ……(未完,全文共4230字,当前仅显示21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2013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