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管辖地辩论反方开篇陈词
(反方观点)网购纠纷应有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对方的立论观点没有充分考虑谁是网购市场发展的基础、也是我们工商部门需要特殊保护的弱势一方——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网购的快速发展没有扭转传统购物中消费者的弱势地位,甚至使经营者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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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即专业又现实的问题就让处于弱势地位一方的消费者在_还是“放弃”的选择上陷入两难的境地。如果你遇到网购纠纷与经营者协商无果而苦苦彷徨,却在自家门前的工商部门得到了受理、指导、协调进而妥善解决,这是一件多么安慰人心的事情!
二、网购纠纷的特殊性决定网购纠纷应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网络的虚拟性导致诉求的真实性难以确定,那么由消费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管辖,可以第一时间对消费者诉求进行筛选、确定诉求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在及时引导消费者如何处理纠纷的同时防止不合理的诉求损害经营者的权益,并通过加强对消费者网购技巧的指导,从而减少甚至避免网购纠纷的产生。这难道不是一箭几雕的好事儿吗?
三、网购纠纷由平台商所在地管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不现实性决定了网购纠纷应由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网购纠纷数量在2012年央视315消费投诉排行榜中排名榜首,解决如此大量的投诉如果仅靠平台商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管辖?请问对方辩友: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分局对于淘宝交易平台产生全部网购纠纷处理得了吗?我想即便当地工商部门全员上阵并专门成立 “网购纠纷管理局”也不能保证解决纠纷的效率与结果。据统计,仅仅是淘宝,投诉的百分之85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另外,消费者与物流之间的纠纷、脱离平台商交易的网购纠纷, ……(未完,全文共1106字,当前仅显示7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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