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警风采录2013年之十一
——刑侦支队刑科所民警冯朝庆先进事迹
刑侦支队刑科所民警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冯朝庆,男,50岁,中共党员,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高级工程师,三级警督警衔。1987年起从事刑事技术痕迹检验工作至今,现任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大队痕迹室主任。
1987年起冯朝庆同志在老城分局开始从事痕迹检验工作,这一干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只要有案件现场,无论是白天、黑夜,无论是下雨、下雪,他总能第一时间赶到,全身心投入到勘验工作中去;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一起工作的同学不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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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五个多小时,最后在死者皮肤上发现并提取了一处牙齿印痕。由于过去对牙齿印痕接触较少,全省也没有检验鉴定先例,鉴定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大家都明白如果鉴定正确,案件便可成功侦破。但如果鉴定错误,不但可能冤枉一个无辜者,还会使鉴定人员陷入尴尬的局面。就在大家有所犹豫的时候,冯朝庆没有退缩,而是主动站了出来,向领导提出由他来承担鉴定任务和随之而来的责任。凭借自身过硬的专业技术和果敢敏锐的判断,他开创性的对牙齿印痕进行技术处理,并同五名可疑人员的牙齿咬痕进行对比,最终确定了其中一人为该案嫌疑人。在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09年6月,瀍河区大团结烩面馆看门人夜里被杀死在面馆内,这一恶性案件对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初次勘验之后,由于案件现场遭到一定破坏,很难取得有效的破案线索,案件侦破陷入僵局。面对这样不利的局面,冯朝庆根据以往经验对现场可能的出入口进行了第二次详细勘验,并在现场一片被血迹拖过的地面上发现了一块模糊的印痕。经过现场试验,他认定此痕迹是嫌疑人作案时鞋底套的塑料袋沾水行走后形成的。对于这一细小的发现,冯朝庆又看到了曙光,蹲在地上对每一枚足迹进行反复配光观察,这一蹲就是几个小时。经过不懈努力,他最终成功提取到一枚嫌疑人的鞋底花纹,从而明确了犯罪嫌疑人所穿鞋子的花纹种类、大小及特征,并通过与面馆内其他特定地点采集的脚印进行比对,确定了嫌疑人系餐厅的一名服务人员。此时距初到案发现场已经过去了7个小时。这时的冯朝庆身上完全没感觉到疲劳,心里充满了胜利的喜悦和自豪。
在平时的工作中,冯朝庆非常注意对先进勘验技术的学习和研究。他曾先后多次参加公安部、省厅举办的刑事技术和物证鉴定讲学班。多年来,冯朝庆发表的刑事技术专业
论文先后被《刑事技术》、《第八届、第九届、第十一届全国物证鉴定技术破案研讨会论文集》、《河南公安》、《河南省公安刑事技术论文集》等予以收录,为刑事技术相关领域的研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冯朝庆每年还会定期前往基层各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同基层的技术员交流工作中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帮助技术队伍中的年轻民警迅速提高,适应工作需要。作为特聘讲师,他每年都会应邀为基层民警做业务培训,用他自己的话讲:“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经验 ……(未完,全文共1948字,当前仅显示123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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