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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五保、救济对象年审方案

发表时间:2013/5/25 8:46:06
目录/提纲:……
一、年审对象
(一)在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对象(不含乡镇上报慈善股已审批的孤儿)
(二)在册的救济对象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解决对象不准的问题
(二)重点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
(三)重点解决轨迹不明的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3月25日)
(二)审查审批阶段(3月26日—4月20日)
1、初审(3月26日—4月2日)
四、年审内容
(一)严格对象认定
一是五保对象认定
二是救济对象认定
(二)严格管理责任
(三)严格工作轨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深化政策宣传
(三)严肃工作纪律
(四)严格材料报送
一是农村五保对象材料
二是救济对象材料
……
县民政局
2013年五保、救济对象年审工作方案
民政五保、救济对象年审方案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和救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审对象
(一)在册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对象(不含乡镇上报慈善股已审批的孤儿)。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新增对象,一律在年审后按程序报批。
(二)在册的救济对象。指伤残民工、起义投诚人员、精减40%人员和精减15%人员。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解决对象不准的问题。切实纠正“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现象,将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已死亡仍在享受民政救助待遇、查找不到音信的对象予以清退。
(二)重点解决责任不清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1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调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四、年审内容
(一)严格对象认定。一是五保对象认定。具有平昌县户籍的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死亡五保对象及查找不到音信的人员及时清退。二是救济对象认定。健在的已享受伤残民工、起义投诚人员、精减40%人员和精减15%人员,予以继续保障。死亡人员、查找不到音信人员及时清退。
(二)严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要切实履行供养责任,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开展“爱心责任代养”, 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实行集中供养的乡镇,要实现集中供养全覆盖。
(三)严格工作轨迹。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救济对象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对在册五保供养、救济对象分类建立个人档案及救助台账,做到县、乡镇、村居档案管理“三合一”,达到“两个一致”:文书档案内容标准一致、电子台账信息管理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由杨鹏飞同志任组长;陈永琼同志为副组长;低保办贺毅、向伟成同志,乡镇民政办主任为成员的农村五保、救济工作年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审指导工作。各乡镇、村居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办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年审工作。
(二)深化政策宣传。要采取开设专栏、印发问答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格局,让群众真正掌握政策。
(三)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五保、救济年审工作必须做到审查情况准确、具体事实清楚、整改措施到位,严禁“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发生。凡因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确、年审走过场而造成影响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适应民政工作岗位的建议所在乡镇调整岗位。
(四)严格材料报送。一是农村五保对象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报县局一份,乡镇、村居各留存一份,包括:(1)《平昌县农村五保年审复查审批表》(县局提供表册);(2)五保对象个人续保申请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农村五保对象代养申请书》(附件一);(4)《农村五保对象代养协议书》(附件二);(5)《爱心责任卡》(附件三)。电子文档包括:(1)《平昌县2013年五保对象年审续保台账》(附件四);(2)《平昌县2013年五保对象年审取消台账》(附件五)。二是救济对象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中报县局一份,乡镇、村居各留存一份,包括:(1 ……(未完,全文共2259字,当前仅显示14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民政五保、救济对象年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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