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当前食品送货车辆大规模进军农村市场
(二)当前食品送货车辆成分复杂、问题多
(五)很多不法商贩跨境贩假,流动性太大也增大了监管困难
(一)完善统一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备案制度
(二)完善送货质量安全制度
(三)实行监管人员问责制,强化督察作用
……
浅谈食品送货车辆现状及登记备案工作建议
2013年*月*日,**省召开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为切实解决
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省将从3月15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政府资政**出席会议并
讲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印发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和集贸市场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环节、农产品及牲畜肉品质量安全进行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以查清源头和流向进行追溯问责,建立起食品原料进货检验、购销台账及索证票制度,形成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等薄弱环节监管的长效制度。省政府资政***在电视电话会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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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食品、劣质食品的重要源头。
当前对食品送货车辆监管有些不足的原因。
目前,工商部门在对食品送货车辆监管不足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工商部门对这方面监管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够,部分领导及执法人员思想重视不够,致使监管流于表面形式,效果不明显;
(二)由于目前工商部门人力、物力等原因,对食品送货车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当前食品送货车辆很少主动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致使很多无“身份证”的食品流动送货车活跃在农村市场;
(三)食品送货车辆及车辆所有单位成分很复杂,有些车辆所有者可能本来就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证经营,致使商品来源不明,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而出现监管的“盲区”和“空白点”;
(四)食品送货车流动性很大,许多食品送货车以价格优惠为优势,不开具相关票据(票证通)或凭证。农村食品经销商贪图价格便宜,不索取进货票据,不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职责;
(五)很多不法商贩跨境贩假,流动性太大也增大了监管困难。
加强农村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按照 “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为重点,探索完善分局《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备案管理工作规范》,强化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备案工作。为规范农村食品送货车辆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通过完善统一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完善送货质量安全制度、实行监管人员问责制等措施,从监管制度和机制上弥补工商部门监管食品送货下乡、送货上门的监管不足,达到规范农村食品送货车辆经营行为的目的。
(一)完善统一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备案制度。一方面借鉴征集基层工商所网格监管执法人员食品监管的经验,在分局《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备案管理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善《食品送货车辆备案登记表》、《食品送货车辆销售商品备案登记表》、《食品送货车辆商品销售区域备案登记表》、《食品送货车辆登记台帐》、《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辆备案登记证》、《不合格食品信息反馈表》等表格和备案证,送货车给农村经营者配送食品时,如实填写《食品送货车辆销售商品备案登记表》、《食品送货车辆商品销售区域备案登记表》,并送辖区工商所登记审核,由本辖区监管人员签字或盖章后,方可送货。因为表格能反应送货下乡货主配送商品的去向及监管人员检查出不合格商品情况,实行追根溯源。送货牌上标明车辆编号、送货单位名称、负责人、车辆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卫生许可证号、联系电话和申诉举报电话;另一方面实行强制备案制管理,凡是进入辖区的食品送货车辆,必须出示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货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送货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备案,经审批合格后,发放《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辆备案登记证》方可在该辖区从事经营活动。工商所依照“一帐一档”模式将食品送货车辆纳入监管范围。
(二)完善送货质量安全制度。一方面实行送货 ……(未完,全文共3108字,当前仅显示15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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