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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汇总

发表时间:2013/6/23 16:56:50

赣州高速路政管理支队路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汇总
各大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赣州高速路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赣高路业字[2013]21号)要求,支队检查组于6月14日-17日对大队开展了路政执法案卷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发现的共性问题汇总如下,以便各大队互相对照、借鉴,对2012-2013年的案卷进行复查改正(2012年7月1日起的案卷按《路政执法手册》范例及文书格式进行改正):
一、共性问题:
1、部分案卷未按规范或及时归档,文书归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手印,路赔、处罚案卷中的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等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10、文书、照片打印质量差。
11、立案审批表缺少纪检员签字,没有修复照片,调查报告、结案报告没有纪检员签名。
13、错用公章(如行政章和许可章错用)。
二、超限处罚
(一)一般程序
1、无解除扣押决定书原扣留车辆工具凭)和清单,清单“备注”栏当事人未签署意见;扣押决定书(扣押时间超过30天,不符合要求);出现扣押决定书条款使用错误,扣押清单、解除扣押清单当事人车号、车型与处罚当事人不一致。
2、未按规定执行_裁量权标准处罚。
3、无消除违法行为照片或消除违法行为时间有误。
4、承诺书填写不全或自行停止违法行为承诺书当事人与签名不一致。
5、现场照片不清晰或没有编号。
6、《处罚事先告知书》未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符合要求听证的:根据《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规定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但法律、法规、规章对举行听证的罚款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及《送达回证》备注未填写或不规范(如“本人自愿放弃陈述和申辩或听证,请求当日处理”)。
8、送达回证错用“高管局”公章,应该用大队公章。
9、立案审批表负责人审批意见未填和没有时间,立案审批表批准经办人与实际经办人不符,立案时间比案发时间更早。
(二)简易程序
处罚标准应为一般程序处理的,实际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自行停止违法行为承诺书时间有误。
三、超限许可护送
未按规范整理归档。对照范例,先许可后护送的程序办理,补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许可受理审批表、受理通知书(含送达回证)、许可决定审批表、超限运输通行证存根(含送达回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车货现 ……(未完,全文共1638字,当前仅显示10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路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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