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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宁县设立少年司法社工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3/6/29 19:11:15
目录/提纲:……
一、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现状统计
二、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分析
三、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四、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简要情况
五、司法社工
六、长宁县公安局设立少年司法社工的可行性
七、为什么要设立社工而不是义工?
八、外地开展少年司法社工的成功案例及相关经验
九、长宁县设立少年司法社工大致措施
……
社 会 调 研 报 告

题 目:关于长宁县设立少年司法社工的调研报告
姓 名: 李 奇 霏
年 级: 一大队2011级侦查学区队
实习基地: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公安局
实习任务: 第一阶段岗位体验式专业实践
实习起止时间: 2012.7.16至2013.1.14

前 言
人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当我们的花朵受到暴风骤雨的影响、毒虫蛇蚁的侵害而受伤甚至枯萎时,作为人民公安的我们,是不是能用自己的专业力量,通过合理的途径帮助他们,让被迷雾蒙蔽的心灵,重新绽放青春的荣光?


正 文
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呈上升态势,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校园的周边环境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在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屡见不鲜,所以笔者根据实地调查,建议由当地公安机关牵头,公检法联合起来,借鉴其他城市经验,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向犯罪的道路,在长宁县45起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案件中,绝大部分为无业人员,但在校学生也占了相当部分比例。
(4) 低龄犯罪日益突出。由于生理发育提前和接触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据资料统计,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近几年来,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日益增多,低龄化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明显增多。在长宁县28起盗窃类案件中,年龄最小的犯罪嫌疑人仅有10岁。
(5) 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盲目性较为明显。如:2010年6月10日,长宁县铜鼓乡派出所侦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罗某与受害人胡某本同班同学、同寝室室友,案发时嫌疑人罗某与受害人胡某在寝室走廊外嬉笑玩耍、相互追逐,在玩耍过程中,两人由相互玩耍升级为相互殴打,罗某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胡某胸部,导致胡某胸腔肺部重伤。
(6) 案件性质日益严重,作案手法愈见恶劣。例如:2010年2月1日凌晨两时许,李某、何某、陈某、赵某四人结伙在长宁县长宁镇城中路以腰刀、西瓜刀威胁受害人金某,并对其进行抢劫。
综上所述,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呈男女比例突出、团伙犯罪比较突出、未成年犯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低龄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突发性和盲目性较为明显、案件性质日益严重,作案手法愈见恶劣这六大特点。
三、 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1)家庭教育存在严重缺失。在长宁县未成年犯中,以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居多,而他们的家庭教育也多是草草了事。如2010年11月24日长宁县铜鼓中学王某故意伤害致许某死亡案,据调查,王某系离异家庭,缺少关爱,而许某家庭富裕却教育缺失,常常学其舅舅“混社会”,案发后长宁当地公安机关通知王某父母,王某母亲在电话中声称她不管,而王某父亲在听到许某家属索要的赔偿数额后,就一去不复返。而许某在2008年刚刚进入铜鼓中学时,就纠集同学打架闹事,虽然学校也通知其父母加强教育,但未引起父母重视,事后许某依然故我,直至现在发生被杀的悲剧!
(2)学校教育思想没有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过渡。当今中小学生中独生子女居多,老师的职责很难做到两全,在重智力轻道德和差生的歧视待遇下,学校在对学生各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方面有所缺位。
(3)社会的广泛影响。网吧缺乏管理、不良文化传播途径增多、盲目攀比等风气蔓延以及帮会文化的不良影响等让追求刺激、天生好奇、喜欢模仿的未成年人总想一试身手,也酿成诸多悲剧。
(4)自身交友不慎、不能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抗诱惑能力不强,道德人生观价值观都没有正确形成,不少未成年人存在着信仰缺失,善恶、是非分辨不清,从众心理强烈等特点。
四、 长宁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简要情况
笔者就手头的材料分析,长宁县近几年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方式主要有:移交学校教育处理、移交监护人教育处理和处罚、拘留这几种。
第一种的结果大多都是,学校批评后,便将这块“烫手山芋”扔给家长,而家长的处理方式大多都是简单的:有的父母重养轻教,纵容未成年子女的不良行为,有的父母草草责问几句了事,有的父母教育方法粗暴,动辄打骂,还有的父母见子女闯了祸,毫不在乎,认为大不了赔点钱,反正不能让自己的孩子吃亏受气等等。
而第三种处理方式,虽然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最终结果基本上都是:由于作案人系未成年人,作教育处理。
所以笔者认为,现在的处理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没有对未成年人犯罪起到预防作用。
虽然,长宁县公安局也举办过多起专项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例如局属各单位开展过多次对网吧、游戏室的治安清查行动;开展过校园法制宣传活动;假期“护蕾”行动等等。但是毕竟长宁县目前仅有民警200多人,警民比列约为万分之四,警li相对缺乏,日常大大小小事务已经让民警们加班加点、疲于应付,在现实面前,处理完未成年人的案件后,由于分工不明确,也没有强制的规定,所以民警们很难做到回访或者了解未成年犯的最新情况。
五、 司法社工
(1)何谓社工?
社工,是指社会工作,是非营 ……(未完,全文共6137字,当前仅显示21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长宁县设立少年司法社工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