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的几点意见
当前,个别单位发展党员过程中对党员标准要求低,存在不正之风,严重破坏党员在群众心目中的旗帜模范作用。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应进一步完善党员的工作机制,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引入群众监督,有效地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遏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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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研究改进意见。“两监督”是:监督发展对象,主要监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
入党动机、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监督基层党组织,主要是监督其是否按条件和规定的程序发展党员。
第二,在公示的形式上,以实用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如基层党支部,可在
军人大会上直接公示,或者利用黑板报或橱窗、张榜等多种形式公示。
第三,在公示的程序上,统一为六步。一是拟定公示内容。包括拟发展对象的工作业绩、主要优点和特长以及培训考核成绩、推荐情况、测评情况等;二是及时进行公示;三是收集群众意见;四是调查核实情况;五是研究处理意见;六是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第四,在公示的时间上,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支部大会通过接受预备党员之前,由中队党支部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二是大队党委讨论审批预备党员前公示,时间为5天;三是政治处预审时公示,时间为5天。
第五,在问题的处理上,讲求严肃性。发展对象公示后,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后,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问题严重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的,暂缓发展;没有问题的及时吸收入党。对群众反映不 ……(未完,全文共1058字,当前仅显示67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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