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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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有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
坚定理想信念的标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服务转型升级的标兵。积极学习现代产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带头贯彻落实企业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举措。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节能降耗、自主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成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
争创工作佳绩的标兵。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在破解企业科技创新难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中作出表率、走在前面,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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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 ……(未完,全文共2115字,当前仅显示13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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