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任务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
(二)强化假日旅游市场监管
(三)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
(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
四、责任分工
(一)各市县管理责任
(二)部门管理责任
(三)六个综合执法检查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信息报送
(四)严格值班制度
……
2014年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方案
今年春节假日是《旅游法》实施后的第一个春节黄金周,是2013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效果的综合检验,对于维护海南旅游良好形象、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在海南度过一个规范有序、祥和安全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旅游法》为牵引,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围绕“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成果,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增强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假日期间_、秩序良好、游客平安,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时间安排
春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时间为1月20日-2月8日,分为三个阶段。
全面检查阶段:1月20日-1月30日
重点监管阶段:1月31日-2月6日
节后
总结阶段:2月7日-2月8日
三、工作任务
(一)保障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游法》宣传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活动,主动抵制不文明旅_为。
(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为维护海南国际旅游岛形象,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专项检查力度。要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开展涉海旅游项目检查,对违法违规者予以惩处;要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黑旅店”的检查打击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游客、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四、责任分工
(一)各市县管理责任
各市县要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管理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县政府领导下具体承担并履行相应管理责任,所属区、乡镇具体负责相关措施在本区域内的落实。
1.对本区域旅游景区公共设施、旅游交通及其它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完善游客到访中心、旅游标识系统、景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2.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充分满足游客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产品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服务,扩大游客知情权,满足旅游消费者信息需求。
3.按照《海南省假日旅游市场监管责任书》要求,加大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零负团费”、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负责做好本地区假日旅游市场价格、旅游交通、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旅游投诉处理、媒体互动、旅游信息发布等工作。
4.根据假日旅游管理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加强和改进涉及旅游安全的消防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放射性物品等特种危险物品的
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行为,打击街边散发虚假旅游广告、乱摆乱放等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预警及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5.积极培育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卫生、节约、环保的生活、生产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
(二)部门管理责任
1.旅游管理部门。结合国家旅游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行社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增加付费项目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冒充导游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提供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
2.文化广电出版体育部门。负责并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旅游潜水市场的监管,对旅游潜水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编制潜水合格企业目录,查处“黑潜点”;在职能范围内,加强对旅游大型演艺、空中、水上体育旅游项目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查处旅游市场其它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文体旅游项目。
3.公安部门。打击“四黑”非法经营、非法从业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导游证的窝点和人员,对利用“黑车”、“黑社”、“黑导”“黑旅店”等从事旅游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各旅游经营场所秩序、治安、消防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治安的巡逻防范,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打击“黑车”,严厉惩处无资质运营车辆、套牌旅游车、从事旅游运营的行政用车、勾结不法经营者欺诈游客的出租车等经营者;要强化各旅游汽车公司和司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公共交通场所秩序,查处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查处海上非法营运的行为;查处不向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提示、索要小费,擅自改变行程和恶意甩团等行为;查处旅游车私自承揽团队业务。
5.
税务部门。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检查景区开放是否符合税务监管要求,加大旅游购物、旅游潜水、娱乐等旅游企业足额按时纳税监管力度。通过税收杠杆有效遏制高额回扣、欺客宰客等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查处旅游企业不履行合同,合同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旅游购物,欺客宰客、私授私拿回扣、制假售假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配合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游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误导 ……(未完,全文共4863字,当前仅显示24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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