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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4/4/14 17:06:44
目录/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
(一)推进灾后产业重建,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1、稳定粮食生产
2、加快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
3、全面推进四辅产业发展
一是做优灵关有机茶叶产业
三是做优优质果蔬产业
四是发展生态养殖,做强畜牧产业
4、大力推进有机产业发展
一是完成新增品种认证
二是强化基地建设
(二)以园区建设为引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1、加强宝兴有机产业园区建设
2、大力推进土地流转
3、持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2、大力发展农民专合组织
3、积极培育职业农民
(四)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2、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五)创新建设机制,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1、全力推进灾后新村聚居点建设
2、启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四、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三)加强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促考核
……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结合灾后重建和宝兴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县2014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年全面完成、五年全面小康”的重建发展目标,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统筹城乡发展;以有机园区为依托,壮大特色产业;以幸福美丽新村为引领,推进新村建设;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_为重点,发展农民专合组织和家庭农场;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加快灾后新农村建设,为建设美丽新宝兴、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和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力争达到12%。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保持在10.7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77万吨。新发展以川牛膝、云木香、玄参、重楼以及药菊等为主的草本药材1.6万亩,以厚朴、黄柏为主的三木药材1万亩。加速推进灵关、大溪万亩有机茶生产基地建设,有机茶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启动建设宝兴有机产业园区,新认证以有机核桃、有机厚朴为主的有机种植面积2000亩,以有机养殖业为主体的有机牦牛养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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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做成灾后产业重建的支柱。在灵关、大溪计划投资4000万元集中打造万亩有机茶叶产业带,项目建成后全县茶园面积达到2.75万亩,有机茶认证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茶区乡镇农民人均茶叶增收2673元比2012年的1029元增加1644元,增160%。二是抓林业特色产业,按照“良种化、集约化、规范化”原则,结合林业产业规划,抓好木质原料林、珍贵树木林、三木药材林等基地建设,2014年发展木质原料林1.2万亩,以厚朴、黄柏为主的三木药材1万亩;抓林业产业深度加工,做好禾亿木综加工厂等大企业建设,使林业产业上档升级,大幅度提高林业加工产值。三是做优优质果蔬产业。立足于发展产业高端,大力推进以优质猕猴桃、有机蔬菜为主的生态果蔬基地建设。计划投资400万元重点打造东河高山蔬菜产业区,发展东河片区高山淡季蔬菜1500亩,设施农业(金针菇)250亩。打造西河优质红心猕猴桃产业区3500亩(其中有机猕猴桃2000亩)。四是发展生态养殖,做强畜牧产业。以灵关、大溪、硗碛、五龙、陇东等规模养殖场为龙头,围绕特种生猪产业、有机牦牛、林下养殖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特种生猪、有机牦牛和林下养殖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有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大力推进有机产业发展。一是完成新增品种认证。完成以有机核桃、有机厚朴为主的有机种植面积2000亩,以有机养殖业为主体的有机牦牛养殖2500头。二是强化基地建设。规范现在有机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积极推进种养循环,资源合理并充分利用,建成具有特色的示范基地;完成3个有机转化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达到有机产品生产;积极培育一批特色基地,培育有机产业生产企业。
牵头单位:县有机局、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以园区建设为引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1.加强宝兴有机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速推进万亩有机茶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建设有机中药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硗碛乡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积极推动陇东镇红心猕猴桃合作社建设有机猕猴桃产业园区,启动建设宝兴有机产业园区。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发展有机体验、有机种养观光旅游。
牵头单位:县有机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积极发展股份合作、专业合作、土地托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持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2014年投资5480万元,完成土石方41万方,修复水毁工程50处,新修加固堤防4公里,疏浚河道10公里,清淤沟渠15公里,计划建设村镇供水工程15处,改善灌面10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2万人。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三品”认证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购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3台,进行农药残留样品检测350个以上,确保畜产品产地受检率、屠宰检疫率、出场肉品持证率、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全部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扶持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监管工作。重点培育科创集团、海鑫茶业、雅安茶厂、逢春药业、茂源公司等农型企业,打造有规模、有地方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和拳头产品,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和规范农户的生产行为,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逐步形成龙头带动、规模发展和集约经营的产业化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入股参与农业企业,从事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发展农民专合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示范工程,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组织化程度,规范发展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14年申报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家以上。加大对农民合作社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培育联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努力提高农业集约经营水平。
牵头单位:县委农工办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 ……(未完,全文共4996字,当前仅显示252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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