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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4/6/16 23:01:24

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增强宣传工作时效性、针对性、规范性,及时反映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城市管理(系统)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管理(系统)宣传工作包括外部宣传和内部教育两部分。外部宣传主要通过各级媒体对城市管理进行宣传,将成都城市管理经验、创新举措推向全省乃至全国。“对内教育”是对城市管理系统内部执法人员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开展的培训和教育,宣传载体主要有相关培训、宣传栏、简报、各类会议宣讲等。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4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访报道事项,各单位须全力配合。
    第六条 宣传工作的要求:材料真实、数据准确,时效性强;内容实事求是,不欺上瞒下,不以偏概全;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做到有分析、有建议;信息内容审时度势,有助于领导科学决策;杜绝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发表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对因发表负面信息而给城管系统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七条 对内宣传工作内容
    (一)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汇总并通报城管系统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梳理城管系统各部门每月的工作情况和重要政务动态,对各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以及采取的新措施、新经验,取得的新成绩进行宣传报道。
    (三)整理并发布上级和本单位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各项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政策举措等。
    (四)对城市管理系统内部执法人员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开展培训和教育,将成都市“大城市,细管理”的理念宣传至每一位执法队员。
    第八条 对外宣传工作内容
    (一)围绕中心工作,策划、组织、实施主题宣传活动,为城市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培育和提升市民的城市主人翁意识。
    (二)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的舆论支持,不断扩大成都城管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管理形象。
    (三)创新宣传途径,以“@成都城市管理”官方微博为核心。将新媒体运用于城市管理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城市管理转型升级、民生工程以及创新性举措等工作,努力塑造城管转型升级、服务民生的部门形象。
    (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管队员为服务城市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不断提升城管形象。
第五章 宣传渠道
    第九条 宣传工作渠道:公开发行的各级报刊,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建设报》《四川日报》《日报》《商报》《都市报》等;省、市级电视台、电台及各品牌栏目;城市管理相关刊物,如《城建监察》等;城市管理官方网站及其他各大门户网站;“@城市管理”官方微博;市城管系统 ……(未完,全文共1936字,当前仅显示12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市管理宣传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