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五)必须是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
(一)听取和审议列入区党代会议程的工作报告
(二)参加区党代会的各项选举
(三)参与全区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五)按程序提出需要区党代会、代表团会议讨论的议题
(六)根据区委的有关部署,完成相应工作
(五)维护选举单位和联系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益
(二)选举或增补区委委员、候补委员或区纪委委员
(四)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五)修改或撤销区党代会或区委作出的决议、决定中不妥或错误的部分
(六)收集、处理代表提案,并报告上一次代表提案和建议、意见办理的情况
(七)对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
(八)听取和审议区委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一)负责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有关工作制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区党代表选举、教育培训、资格管理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国共产党**市**区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扩大党内民主,促进区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市**区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区党代会)是全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区党代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为五年,区党代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区党代会闭会期间,区委全委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区党代会的决议,领导本区工作。区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区委常委会行使区委全委会职权,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区委全委会的决议,主持日常工作。区委全委会向区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区委常委会向区委全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区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第三条 区党代会代表(以下简称区党代表)是全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的组成人员。区党代表通过出席区党代会,参加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9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联合视察;
(五)按程序提出需要区党代会、代表团会议讨论的议题;
(六)根据区委的有关部署,完成相应工作。
第八条 区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得参加和支持违反组织原则的一切活动;
(二)受区党代会和区委委托,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视察、研究,积极撰写
调研文章;
(三)模范执行区党代会及区委的决议、决定,积极向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宣传区党代会精神,协助党委工作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支持、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区党代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
(四)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选举单位和定点联系社区党员的联系,收集、了解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及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按程序向代表团或党组织及时如实反映,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五)维护选举单位和联系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益。定期向选举单位和联系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六)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机密,对于涉及到党的秘密问题及区党代会和区委要求b_m的事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第九条 区党代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区党代表除集中参加党内会议和区委组织的活动外,主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
第十条 区党代表应密切与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联系,畅通基层社情民意表达的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区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市**区代表大会代表进社区联系群众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实行代表任期制,必须坚持扩大党内民主、依章依规办事,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完善运行机制,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取得实效。
区党代表权责、开展工作制度、履职保障、资格管理等按照《中国共产党**市**区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章 区党代会年会制
第十二条 区党代会在届期内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以下简称区党代会年会)。如有特殊情况,经区委全委会决定,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三条 区党代会年会的主要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区委、区纪委工作报告,必要时听取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区委职能部门工作报告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二)选举或增补区委委员、候补委员或区纪委委员;
(三)讨论和决定区委提请的涉及全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议题,并作出决议、决定;
(四)选举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代表;
(五)修改或撤销区党代会或区委作出的决议、决定中不妥或错误的部分;
(六)收集、处理代表提案,并报告上一次代表提案和建议、意见办理的情况;
(七)对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进行民主评议;
(八)听取和审议区委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区党代会年会由区委召集并主持,年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到会方能召开。
第十五条 区党代会年会议题由区委确定,议题应在会前五天通知各位代表。
不是区党代表的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员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需列席会议的人员,由区委决定。
第十六条 区党代会年会决定重要问题时,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表决以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赞成为通 ……(未完,全文共3862字,当前仅显示19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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