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正文

试论财产刑的执行

发表时间:2006/1/9 17:56:46
目录/提纲:……
二、建立财产刑判决前的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为财产刑的顺利执行提供物质保障
(一)建立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的必要性
(二)采取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和选择
三、建立和健全财产刑执行机构和执行程序
(一)财产刑执行机构的确立是解决财产刑执行难的关键之一
……
修订后的新刑法规定了大量的罚金刑,调整了我国的刑罚结构,使我国对犯罪分子的惩处逐渐向人身_和金钱的双重剥夺过渡,充分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在_刑和财产刑的广泛运用。
  财产刑是指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主刑的同时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也包括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或责令赔偿损失和对非法所得予以追缴等非刑法处理方法。财产刑的执行就是将生效刑事判决中财产刑部分的犯罪分子应交纳的罚金、被没收的财产和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或赔偿有关单位、个人的损失。
  财产刑执行的意义
  在目前的形势下,大力运用和切实执行财产刑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客观需要,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因此,切实解决财产刑的执行难的问题,对于充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切实提高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有效实现刑罚的惩罚、威慑、保护功能有着现实的法律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同经济犯罪、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具有较强的社会意义。
  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新刑法及刑诉法实施后,由于目前法律对此类案件的执行规定不明确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8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6236字,当前仅显示219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试论财产刑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