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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的“1+N”政策体系

发表时间:2016/7/9 16:50:06
目录/提纲:……
一、省委组织部
一、强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村帮扶的责任
1、选好配强贫困村乡镇(街道)领导班子
2、长抓不懈落实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二、精准选派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
1、选派计划
2、人选条件
3、工作职责
4、驻村待遇
三、充分发挥扶贫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精准整顿软弱涣散扶贫村党组织
2、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3、积极解决扶贫村基层治理实际问题
4、规范实施“两个联席会议制度”
5、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
二、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新闻出版社)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任务
四、政策措施
(一)调查统计
(二)动员实施
(三)采购设备
(四)开展培训
(五)设备安装
(六)建立售后服务机构
(七)用户公示
(八)工程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
(二)纳入党政领导工作考核
(三)加强督促检查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一、指导思想
二、实施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依托农村生产经营信息化建设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三)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四)开展贫困地区信息化培训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构建长效机制
(三)加快基站审批
(四)加大财政扶持
(五)鼓励多方参与
(六)注重……
《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的“1+N”政策体系

目 录
一、省委组织部(题目:关于我省固本强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1)
二、省委宣传部(题目:关于我省广播电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6)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题目:关于我省信息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10)
四、省教育厅(题目:关于我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18)
五、省民政厅(题目:关于我省底线民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22)
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题目:关于我省就业技能社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31)
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题目:关于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40)
(题目:关于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46)
八、省交通运输厅(题目:关于我省推进交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51)
九、省水利厅(题目:关于我省新时期水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56)
十、省农业厅(题目:关于我省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63)
十一、省林业厅(题目:关于我省林业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69)
十二、省文化厅(题目:关于我省文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77)
十三、省卫生计生委(题目关于广东省卫生计生行业精准扶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85)
十四、省旅游局(题目:关于我省旅_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94)
十五、省金融办(题目:关于我省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100)
十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题目:关于我省贫困地区电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107)

一、省委组织部

关于我省固本强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号),为推动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实现基层党建和扶贫工作两手抓、两融合、两促进,决定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过程中实施固本强基扶贫工程,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强化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村帮扶的责任
乡镇(街道)党(工)委特别是党(工)委书记要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的意识,把重心放在贫困村上,加强对党建、扶贫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选好配强贫困村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以乡镇换届为契机,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驾驭全局能力强、善于抓班子带队伍,能够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于律己的优秀干部担任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着眼于加强基层_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远需要,特别注重选拔能够带领群众攻坚克难、脱贫致富的干部进入贫困乡镇领导班子。
2、长抓不懈落实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贫困村要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驻点,按照时间、地点、人员“三个固定”要求,在联系群众全覆盖的基础上,把困难户作为重点对象,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乡镇(街道)驻点团队要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计划,落实帮扶举措,引导农民增收致富,提高集体经济收入。
二、精准选派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
各地要把选派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和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精心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
1、选派计划。(1)有帮扶任务的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选派1名优秀副处级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并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2)珠三角对口帮扶市,从市、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同时,帮扶村所在的市、县(市、区)另选1名优秀科级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3)各自行帮扶市从市、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1名优秀中层干部到定点帮扶村驻村,并担任帮扶村第一书记。(4)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任期原则上为3年。
2、人选条件。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人选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党员;(2)原则上45周岁以下;(3)组织协调能力强;(4)身体健康。可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人选。
3、工作职责。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在乡镇(街道)党(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68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解决生活生产遇到的困难。每个贫困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贫困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粤东西北农村光纤网络建设。构建粤东、粤西、粤北骨干光缆环,大幅提升粤东西北地区骨干光缆网络容量。到2017年底,粤东西北光缆长度达到60万公里。实施粤东西北村村通光纤工程,到2017年底,开通光纤接入业务的行政村达到1万个。在贫困地区乡镇政府、行政村村委会、农村中小学、农业生产基地、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区等地区逐步建设光纤网络。(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全力推进全省贫困地区4G移动通信基站建设。2016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移动通信基站三年累计新增12.8万个,基站站址三年累计新增3.9万个。实施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加快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步伐,提升全省农村地区4G网络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农村地区4G网络全覆盖。(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中国铁塔广东分公司)
3.加快全省贫困地区公共免费WLAN建设。2016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新增公共区域无线网络AP(无线接入点)8.6万个。政府主导农村地区公共免费WLAN建设,同时积极引导三大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技术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地区公共区域WLAN建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对项目实施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工程量大的场所进行重点支持,同时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做好农村地区公共场所WLAN建设的具体协调、对接工作。逐步实现乡镇政府、行政村委会、农村中小学、农村集市等人流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WLAN基本覆盖,为农民提供免费WLAN服务。(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中国铁塔广东分公司以及其它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
4.开展高速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应用示范。
依托新一代高速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在原中央苏区县贫困地区开展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建设。通过部署微基站,并在农户家中、户外田间、农村校园、村卫生站等地方部署路由器,实现高速率、广覆盖、低布网成本和低流量资费的无线宽带网络覆盖,无线宽带接入能力达100兆比特每秒(Mbps)以上。试点建设将着力解决信息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并以点带面,逐步将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向全省贫困地区延伸。(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新岸线公司)
(二)依托农村生产经营信息化建设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5.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完善产地集配、冷链等相关设施,鼓励农村商贸企业建设乡镇商贸中心和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配送等,提高流通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农村特点的网上支付、供应链贷款等产品,加强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创业青年农民的贷款和授信支持,以电子商务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
6.结合电商平台开展贫困地区产品宣传推广活动。组织一批特色农产品与京东、苏宁等主要平台对接,推动大型平台将特色农产品纳入采购渠道。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对农民、农村电商创业青年开展电商知识培训,鼓励通过网络创业就业。推进农产品“上网触电”,鼓励开展网上营销、品牌宣传等活动,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大宗交易等业务,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
(三)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7.开展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建设,深入推动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施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信息化素养。充分利用“广东教育视频网”工程建设,推动教育信息服务向贫困地区覆盖,梳理贫困地区中小学、职业院校需求,加快校内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实现贫困地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完善省级资源中心建设,推动珠三角地区和名优学校向贫困地区中小学、职业院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缩小城乡教学差距。建设省级数据中心,部署实施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贫困地区中小学、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信息化。(省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8.推进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信息化。加强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村医疗站接入远程会诊系统,促进城乡卫生机构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农村药品供应和安全监管网络,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可溯源的动态电子监管体系,有效保障贫困地区药品监管安全。(省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改委)
9.完善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通过联通城乡的社会保障网络和管理应用系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建设救助对象需求与社会救助资源信息对接平台,为贫困地区弱势_提供便捷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计委、扶贫办)
10.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云计算、互动式数字电视等技术与贫困地区农业相结合,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化建设。为贫困地区农业提供物流定位跟踪、生产远程监控、环境数据监测等多种信息化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生产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面向农户开展移动终端式信息服务,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专家远程会诊等服务。(省农业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四)开展贫困地区信息化培训活动。
11.完善贫困地区信息化培训体系。加强贫困地区综合信息服务门户、服务窗口、信息员队伍等建设,在2018年实现每个贫困村设立1个信息服务站点,拓展信息服务站点和窗口的“村务公开”、“便民服务”、“学习培训”等功能,每个服务站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信息服务站作为贫困地区农民获取信息技能和信息服务的服务点,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信息服务站点服务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扶贫办)
12.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信息技能培训力度。2016年至2018年,充分利用现有培训项目,在每个贫困村至少开展1场多渠道、多形式的信息化培训或宣传推广活动。切实提高贫困村村干部、农村中青年等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和操作水平,提高信息获取能力,有效带动贫困地区农民信息就业、信息创业,走上信息致富道路。组织志愿者深入老少边穷地区从事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服务,拓宽我省农民信息化培训渠道。(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农业厅、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级上市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地任务目标和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督查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到位、运作高效的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共同推进我省贫困地区信息化长效发展。
(三)加快基站审批。实施基站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制度改革,将目前实行的逐个台站设置审批方式转变为整体审批和运营商自助备案,简化和加快基站设置审批流程,建立基站建设不良信息通报机制,提升基站协同管理水平,促进全省农村地区基站建设快速发展。
(四)加大财政扶持。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无线宽带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将4G网络覆盖纳入电信普遍服务补偿范畴,充分调动电信运营企业加快发展农村地区4G网络建设,引导电信运营企业降低农村地区4G网络资费;二是加强对农村公共区域WLAN建设的财政扶持,对建设单位提供资金补贴。同时各级政府协调电信运营针对公共WLAN建设提供优惠的固定宽带套餐,以减轻公共WLAN建设成本,推进农村地区公共WLAN建设。
(五)鼓励多方参与。引导电信运营商在贫困地区加快宽带网络部署。鼓励和引导软硬件制造商、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科研院校、社会组织等社会化力量共参与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
(六)注重实施效果。结合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推广农民用得了、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化服务产品。注重信息服务的可行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四、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三年攻坚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以下简称“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我省实施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和“六个精准”的要求,不断完善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保障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多元帮扶机制,确保资助对象不错一个、不漏一人,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稳步脱贫。
二、政策措施
对经各地扶贫部门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纳入资助范围。
(一)学前教育阶段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对就读学前教育阶段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1.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同时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
2.给予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8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
(三)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阶段。(1)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2)对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2.中等职业教育阶段。(1)全面落实农村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对我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2)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四)高等教育阶段
目前,我省高等院校已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为手段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不同的资助方式。
1.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对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给予一次性6000元资助。
2.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3000元。
3.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4.落实贫困学生助学贷款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均可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本专科生)和12000元(研究生),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学前、义务和高中教育阶段的资助工作由县、市教育局负责,高等学校的资助工作由高校负责,省教育厅负责协调、监督工作。确保资助对象不错一个、不漏一人,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精准扶贫的职责;要把落实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省级财政承担的资助资金,省级财政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由地方财政分担的资助资金,地方财政要统筹安排资助资金,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各级财政、教育、扶贫等部门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深刻领会教育精准扶贫的精神实质,制定宣传方案,强化舆论引导,使我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深入人心。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在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勤俭节约、感恩奉献的意识,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目标。





五、省民政厅

关于我省底线民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
攻坚的实施方案

为发挥底线民生在扶贫攻坚战中的兜底功能,加强扶贫开发政策和底线民生政策衔接,强化救助资源整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基本生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我省2018年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稿)》,以全面健全实施好农村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为主线,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编密织牢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相适应,共享全面小康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突破常规、特事特办。围绕脱贫攻坚战这一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特事特办,坚决完成兜底线的历史使命。
(二)精准救助、托住底线。确保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底线民生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加强衔接、深化整合。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尤其是加强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强化互联互通,实现政策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制度合力。
(四)强化保障、提升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充实基层力量,推进信息建设,健全救助机制,全面提升底线民生管理服务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发挥兜底作用。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有效衔接。继续实施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实现第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最低标准达到省扶贫标准,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省民政厅牵头,省扶贫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参与)
2.健全经济核对手段,确保精准认定。完善入户核查方法,加快完成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金融、保险、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银行、证券等机构的数据共享,对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农机、农业补贴、存款、证券、纳税、公积金等方面信息和个体工商户信息进行核对,提升精准认定能力。(省民政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广东保监局等参与)
3.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依法救助。困难群众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村民委员会依申请人委托可代为提交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民政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前,要全面审查乡镇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全面落实县、镇两级农村低保公示制度,在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等场所和地点进行审核公示、审批公示,逐步完善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对已获得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省民政厅牵头)
(二)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水平,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全面共享小康成果。
1.完善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统计指标的改变,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制定调整为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制定,确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及相关部门参与)
2.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确保基本养老需求。出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入住对象人数和护理需求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探索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路径,逐步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合建合营等模式,引入专业化、高水平的社会力量参与供养机构建设运营。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层次服务。(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三)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及慈善力量的有效衔接。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纳入财政医疗救助补贴范围。将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合规医疗费用中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各项医保政策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补助。建设省级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管理平台,实时监管资金结算、补助对象情况。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确保发生急危重伤病、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及时获得应急医疗救助。(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广东保监局参与)
(四)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体系,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有效保障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仍有严重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加快推广“救急难”工作,建立及时认定、快速响应的救急难长效机制。(省民政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五)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高困境儿童生活水平。贯彻落实粤府办〔2011〕20号文要求,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津贴制度,建立生活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及相关部门参与)
(六)完善受灾人员救助制度,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出台《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完善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制度,督促各地全面执行自然灾害救助补助新标准,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具体新标准为:应急期生活救助 ……(未完,全文共57515字,当前仅显示103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配套的“1+N”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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