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学习讲稿:完善专责监督和外部监督机制,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
石国亮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们今天学习“专责监督和外部监督”。在这一讲中要重点学习两个方面:一是专责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即《党内监督条例》的第四章;二是外部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的第六章。
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专责监督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在《党内监督条例》第四章,第一大问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修订后的第四章,将原《条例》中有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的内容独立成章,突出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门监督的地位和重要性。第四章共9条,内容几乎是全新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执纪问责的新探索新实践,体现了纪检_改革的新成果。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和具体任务。第二十六条首先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是本条规定的第一项的内容,这也是这次修订新增的内容,增加了这些内容的规定就将党的各类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职责非常明确了。在此基础上才规定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具体监督任务。此任务就包括了三个方面:
(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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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律和规矩。所以,本条作了这样的规定。
_总书记又讲,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特别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所以,这次《条例》修订时,贯彻了_总书记的重要
讲话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纪检干部总体是好的,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但也存在“灯下黑”的问题。2014年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违纪违法干部1575人。截至目前,中央纪委已分4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1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新增本条,具有特别的针对性。
第二十八条,纪委派驻纪检组。关于派驻纪检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派驻监督,作为中央纪委纪律检查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就是党内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相结合,将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有效传导至驻在部门,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成员形成实质性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内监督_的重大改革,体现了所有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的管党治党思路。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但近年来,其中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尤其是腐败窝案,社会影响恶劣。
_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所有派驻机构都要聚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纪检组长要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不要分管其他业务,如果都"打成一片"、混成一锅粥了,还怎么行使监督职责呢?对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那就要严肃问责查处。
在这样的背景下,2014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将统一名称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采取单独派驻、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单独派驻,是指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归口派驻,是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
2015年1月,经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迈出了派驻全覆盖的重要一步。
2015年1月5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根据此方案,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20家,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并对领导_、职能调整、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所以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这样就不留死角了。这是关于纪检的派驻机构。
第二十九条,认真处理信访和举报。条文是这样的,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这一条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
信访举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是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途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中央纪委依纪依规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信访室紧紧围绕依规治党要求,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全过程严格把关,明确处理权限,严格处理程序。
中央纪委信访室修订了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4个工作规程,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和措施落到制度上,实现常态化。中央纪委在紧盯反映领导干部问题信访举报个案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分析信访举报,研判党风政风和腐败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助力。
中央纪委还向一些系统、行业和地区提供有针对性的信访举报情况分析,不仅促使信息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还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和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完善。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十轮巡视,现在正在开展第十一轮。每轮巡视进驻前,向中央纪委信访室了解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信访举报情况,成为中央巡视组"准备弹药"的一个有效途径。此次修订新增的这一条,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处理信访举报的新成果。
本次修订还特别强调综合分析研判,将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整改,纳入了信访举报工作,改变了过去信访举报工作的单一方式,等着你举报,可以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智能。
第三十条,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根据这一条,我们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 ……(未完,全文共11446字,当前仅显示272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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