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基本概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二)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四)组织纪律方面
(五)作风纪律方面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党性修养弱化
(二)开拓精神不足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
(四)谋划全局观念不强
五、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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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党组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
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大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力度,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201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市委巡察组
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市行政服务中心是主管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检查、监督、培训和考核,对市直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业务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协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县、乡、村便民服务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核定非领导职数2名(正副主任科员各1名)。实有人员情况:现有在职人员13人(含工勤1人),缺编4人,现有退休人员:3人(石建辉、赵经文、贾建增)。
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原设有1个党委、7个党支部,后按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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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效,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对工作只求过得去、不出事。比如,2015年10月12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等7项国家标准,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隔一年多时间,我们对相关政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制定开展规范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方案,对上级的工作部署没有贯彻执行到位。
2. 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一是遵守政治纪律不严格。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我本人,在朋友聚会、同事或家人的交流过程中,对一些发表损害党的形象、诋毁党的言行不敢直面斗争,对上级的一些政策评头论足。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每年除按要求进行讲党课、召开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外,中心党组成员对分包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督促力度不够,很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致使中心5个党支部平时很少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同时,个别支部书记对支部会议记录把关不严,把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混为一谈,在活动形式上仅限于开会传达文件、念报纸,活动吸引力不强,致使一些党员不愿意参加组织活动,“三会一课”制度在中心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3. 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一是对加强党的建设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中心党组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还较为根深蒂固,没有摆在中心整体工作应有的位置,即使抓党建工作也是被动应付,缺乏搞好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导致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一部分党员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工作标准低,遇到问题,深入不进去,畏难情绪大,带头作用不明显,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对所分包支部要求标准不严,管理水平不高,存在不敢严抓严管问题,担心出现不稳定因素,甚至有怕得罪人思想。三是党建工作抓的不实。没有严格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做到抓紧抓细抓长。如,中心党组对中心支部换届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各支部换届不及时。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到市民之家后,原来七个支部重新设立成5个党支部,由于忙于业务审批等工作,对支部工作不够重视,致使换届工作严重滞后,现在还有个别支部没有完成换届程序。党费收缴不规范,各支部党费缴纳不及时,存在半年收缴一次党费的情况。党费缴纳记录不规范,各支部党费缴纳均是用一张表格记录,由党员签字确认,没有专门的党费收缴记录台账。四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不深入。中心党组开展调查研究不全面,未找准症结,未能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上没有针对性、实效性,在“做”上没有与实际岗位、身份、工作相结合,没有抓好“做”这个关键,如督促检查仅仅是查档案资料、看活动现场,了解开了几次会议、写了多少读书笔记等表象的东西,没有把考核督导的重点放在“做”上,没有看党员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是否提高、看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增强、看党员业绩和奉献精神是否变化等等。
(二)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存在党组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纪检的监督责任弱化问题,主要表现在:
1. 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的工作中,存在着对反腐败形势严峻复杂性认识不足、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严、责任追究工作不力等问题,仍习惯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组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简化为“开会、
讲话和签责任书”这三个基本动作,而在平时的工作中,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少,监督检查少,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党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比如,中心党组对科室人员配备上就体现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注不够,配备力量不足,中心核定编制数17人,实有在职人数13名(含工勤人员1名),缺编4人,办公室只有一名正式在编人员,而办公室承担着党建、行政、组织、人事、财务等繁杂工作,必然导致落实主体责任不严格、不深入。
2. 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中心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到位,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现象。例如,中心制定了《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预防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加强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惩治腐败、预防腐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等工作措施,但中心党组成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廉政风险点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对群众反映部分窗口单位存在不廉洁行为,没有及时研判,提出应对措施。
3. 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一是认识不到位。个别党组成员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抓业务工作硬、抓党风廉政建设软”的思想误区。有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识模糊,被动地应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落实不到位。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强调安排多、行动落实措 ……(未完,全文共7250字,当前仅显示254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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