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面向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引导干部在一线干事创业,在一线经受锻炼,在一线健康成长,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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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三)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原则。强化岗位分析,按照岗位标准考察评价和选拔干部,做到择优而选,因适而用。
(四)历史地、全面地评价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原则。通过全面客观考察评价,选拔爱岗敬业、廉政勤政、敢于担当,一贯表现较好,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
第四条 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选干部。鼓励干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围绕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用好扶贫脱贫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措施,促使贫困人口按期脱贫,促使干部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脱贫攻坚实践中成长成才。
第五条 注重在招商引资一线选干部。鼓励支持干部走出去,到发展经济的最前沿,让干部在招商引资岗位经受实践锻炼,促进干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丰富阅历、增长才干,着力提高干部引领经济发展的本领。
第六条 注重在重点项目建设一线选干部。鼓励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布局、发展战略特点,把优质干部资源向工业项目、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集聚,促使干部在项目一线磨练意志,解决复杂问题,提高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项目建设能力。
第七条 注重在急难险重一线选干部。鼓励干部到县信访稳定部门、产业集聚区、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软弱涣散村等急难险重岗位任职或挂职锻炼,丰富阅历,增强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 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 ……(未完,全文共1224字,当前仅显示7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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