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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运行规程

发表时间:2017/7/30 12:00:11
目录/提纲:……
一、规范党员教育学习
1、党员日常学习教育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3、“主题党日”教育活动
4、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二、规范党的组织建设
5、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
6、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7、机关党委班子配备
8、机关党的组织生活
9、党员发展转正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三、规范作风建设
四、规范党内监督
五、规范保障运行
……
机关党委工作运行规程(试行)

为推进热电联供中心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持续增强政治引领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规范党员教育学习

1、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法律法规、供热规定、市场经济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月读1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进行1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1次调研研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坚持学做结合,依托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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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纪检等委员。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机关党组织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需报经中心党委批准,延期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年。换届选举程序为:党组织上报换届请示—→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审查同意—→推荐候选人—→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预审—→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批复。机关党委下辖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由中心机关党委审批,报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备案。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7.机关党委班子配备。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中心一名党委委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下辖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机关科室、直属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下辖的党小组组长,一般由机关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8.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一般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成员主讲。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述职1次。中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9.党员发展转正。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发展基本程序为: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教育考察1年以上—→列为发展对象—→政审、公示—→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讨论并票决接收为预备党员—→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或机关党委派人谈话—→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审批—→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落实公示与票决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整理好各环节材料。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主要流程: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接转—→党员新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党员持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11.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机关党委、党支部每月中旬向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上缴党费,并向党员公示1次年度交纳党费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留存党费,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培训、订阅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表彰先进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三、规范作风建设

12.服务基层职工群众。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党建工作重心下移,探索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加强基层党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把管党治党责任和要求落实到基层,不断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力度,着力推进机关联系基层、机关干部挂职基层“第二书记”和机关干部下基层写日志等工作,并由中心人力资源(组织)科、机关党委和思想政治工作科负责监督考核。同时,认真倾听和采纳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13.党员承诺践诺。机关党委协助机关部门单位完善落实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1+2+2”绩效考核等制度,督促和引导机关部门和党员干部落实服务基层职工群众要求。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通过个人承诺、组织审诺、公示明诺、督查践诺、民主评诺,落实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党员每年年初提出服务承诺内容,年内落实承诺事项,年底由中心机关党委进行民主评诺。

14.作风督查评议。发 ……(未完,全文共4403字,当前仅显示22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机关党委工作运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