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协工作机制的意见
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和组织形式,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政协工作机制,促进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推动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20**)18号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政协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政协政治协商的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协的政治协商,坚持和落实“三在前、三在先”制度,把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主动提交政协协商的要求纳
入党委议事程序、政府工作规则,不断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
政治协商的形式及程序:政协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通过政协全体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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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情况,由政协适时予以通报。
二.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畅通民主监督渠道。
完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要支持人民政协对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年初由政协提出年度民主评议计划,征求政府意见,报送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民主评议要形成评议意见,报送县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评议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县委、政府报告并向政协反馈。
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要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重点提案部门领导包抓责任制,突出现场办理工作,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重点提案,政协领导要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研究和办理,并及时反馈给政协领导和提案委员会。对办理5件以上政协提案的部门,政协要召开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进行督促。各级各部门提案办理情况要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向政协提出书面申请,由政协提名推荐相关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要进一步规范特约监督员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加强特约监督员的学习培训和管理。聘用单位和派出单位要加强沟通,支持其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对特约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政协和特约监督员。
完善情况通报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县政协的联系和沟通,为政协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县委要适时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党代会、县委全会精神;政府每年一般不少于2次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要公共政策落实情况等;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一次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每年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县委、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在县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或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就重要工作作专题情况报告。
三.完善政协参政议政工作协调机制。
县委、政府要为政协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
完善指导和支持政协开展重点
调研视察的工作机制。要支持县政协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县政协实施年度重点调研和视察工作,县委要主动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政府要提出相关建议。政协要制定调研视察
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调研视察成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作、主动配合政协开展调研视察活动。
完善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畅通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在yq汇集分析机制中的作用。对关系社会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重要社情民意,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完善对政协履职成果督办和反馈的工作机制。要重视政协参政议政成果的吸收和转化,认真办理人民政协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案,努力使优秀的调研视察成果转化为决策依据和政策措施。办理落实情况应及时反馈,县委、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由县委、政府办公室通报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报送的重要 ……(未完,全文共5142字,当前仅显示18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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