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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18/3/1 10:44:36

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先后被评为全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先进单位、全省持证执法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受到市政府表彰奖励。2017年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_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做了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再次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灵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了具体举措,明确了时间进度和责任单位,科学绘制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在每年召开的人代会、县政府全体会、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每年印发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晰工作目标任务,形成了权责统一、法定职责与执法岗位相结合的责任体系。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年初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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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等方式,发布普法、依法行政信息488条。采取编排文艺节目、制作宣传版面等方式,组织开展“3.8”、“3.15”、“6.25”、“12.4”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法律八进”活动2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万多份,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1000多张,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0多人(次),受教育师生群众达到2.8万人(次)。依托“一报一线一声”(普法手机报、法治在线、法制之声)普法载体,编发普法手机报12期,制作播放法治在线和法制之声24期,建立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4个,新建乡村法治文化中心2处,对宪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建设法治政府等领域学法、用法的典型事例和先进做法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加快职能转变,切实提升政府履职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对县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进行了清理对接,并及时公布实施。至目前,共承接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2项,分7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82项,县政府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66项,减幅42%。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了县政务服中心和公安、国税地税、烟草、国土、房产5个分中心,12个标准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68个标准化村级便民服务站。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政务服务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政务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不断改善县政务服务大厅硬软件设施,全县31个部门165项行政审批事项、97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审批窗口26个,入驻工作人员48人,基本实现了面向群众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服务大厅统一办理,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流程在县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录入加载。不断加强网上行权业务培训,基本实现了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同步运行,至2017年底累计受理服务事项102069件,办结102069件,办结率100%。三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积极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先照后证”和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动员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开展年报公示,至2017年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分别达到94.61%、92.78%和99.78%。四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_改革。制定印发了《灵台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_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机构,配齐了执法人员,建立了监管_,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执法范围、监管主体、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保障、执法监管等内容,梳理了权责清单,细化了_裁量权,确保了城市管理执法_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议事制度,扎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把依法、民主、科学、公开决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努力推进决策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了《灵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出台了《灵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灵台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将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3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自主招投标,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制度,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规范了政府决策事项的行权方式和决策权限,有效杜绝了不依法、不民主、不公开的决策方式。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也建立了议事规则和内部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机制。2017年全县共完成进场交易项目657项,成交金额2.6亿元,节约资金785.4万元。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灵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实施的新集水库、棚户区改造、新灵蒲三级公路改建等一大批重大项目都征求了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进行了论证、开展了风险评估,法制、法律咨询委员参与审定,经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乡镇部门实施的重大决策事项都依照《灵台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执行,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县政府召开的历次常务会议均邀请监察、法制参与集体讨论。同时,县政府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成立了县法律咨询委员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 ……(未完,全文共9431字,当前仅显示257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