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2月)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8年3月至10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
三、治理重点
(一)治理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问题
(二)治理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治理扶贫领域政策不落实问题
(四)治理扶贫领域工作措施不精准问题
(五)治理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六)治理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七)治理扶贫领域考核监督不严格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四个意识”
(二)强化责任压实
(三)强化政策落实
7、大力兴办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宣传宣讲脱贫攻坚政策
(四)强化措施精准
8、严格执行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和标准,确保贫困户识别精准、退出真实
(五)强化项目资金监管
(六)强化检查考核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二)层层抓好落实
(三)严格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
……
乡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_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州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必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扫当,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深入清滁作风问题形成根源,较真碰硬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空间,严惩严治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全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用1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既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也瞄准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切实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不为、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开展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格等七个重点问题,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不断深化治理成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召开
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不足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扶贫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督查考评局)
6.治理帮扶责任履行不到位、帮助落实具体政策不力、解决具体问题不够、贫困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三)治理扶贫领域政策不落实问题
7.治理市直各有关部门制定政策体现上级文件精神与本市实际不够,没有深入
调研,机械照搬照抄,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督查考评局、市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8.治理对已出台的政策指导督促不力,实施效果不明显,政策流于形式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督查考评局、市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9.治理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范围不广、内容不全、方式单一、群众知晓度不高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0.治理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人为降低标准,导致脱贫效果不实;盲目提高标准吊高胃口,以小康标准代替扶贫标准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脱贫攻坚办、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四)治理扶贫领域工作措施不精准问题
11.治理贫困识别不精准、识别标准和程序不规范、数据信息质量不高、存在漏评和错评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脱贫攻坚办、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2.治理帮扶措施不精准,用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措施,用物资(礼品)慰问代替扶贫工作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脱贫攻坚办、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3.治理贫困退出不精准,没有坚持标准和程序,核查评估不深入,退出质量不高,存在错退、漏退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脱贫攻坚办、市扶贫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五)治理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14.治理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完善,项目申报审批闭门造车,项目实施进展不顺利,项目覆盖贫困户比例低,项目报账率不高,导致扶贫资金滞留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5.治理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6.治理扶贫资金公示公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群众和社会知晓率低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7.治理涉农资金整合积极性不高,不愿整、不会整、不敢整,整合效果不理想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六)治理扶贫领域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18.治理脱贫工作落实走形式,用会议贯彻会议,讲空话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督查考评局、市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19.治理帮扶干部“挂名走读”“委托帮”“慰问帮”,没有真蹲实驻、真帮实扶,没有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具体困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督查考评局、市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七)治理扶贫领域考核监督不严格问题
20.治理考核评估应付了事,重听
汇报看材料,轻实地调研核实,不敢不愿较真碰硬,对问题隐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督查考评局、市脱贫攻坚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1.治理督查巡查“利剑"发挥不充分,对涉及个人的问题不动真格,没有从严查处等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四个意识”
1.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鼓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在各级各部门生根落地。
3.坚持用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按照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要求,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业务水平。
(二)强化责任压实
4.坚决压实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落 ……(未完,全文共4886字,当前仅显示24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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