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人才/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彭泽县“人才尊优”计划的实施办法

发表时间:2018/11/5 21:40:04
目录/提纲:……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服务发展原则
(三)以用为本原则
(四)高效便捷原则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三)对全职引进两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县财政
(一)高精尖人才
(二)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四)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农村实用人才
(二)积极引进知名金融机构落户
(三)对引进金融机构的企业或个人,县财政再给予5000元奖励
(二)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
(三)对企业新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县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
……
彭泽县“人才尊优”计划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和创业创新双驱战略,进一步优化“尊重人才、优待人才”的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_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送审稿)》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实施“人才尊优”计划,加快招才引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服务发展原则;
(三)以用为本原则;
  (四)高效便捷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彭泽县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章 人才引进范围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 我县“人才尊优”计划的引才范围包括:
(一)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主导产业、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需要的创新型人才;
(二)在推进新工业提速发展、工业园区升级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创业型人才;
(三)在高端制造、生物工程、资源环境、新能源、新材料、新动能、纺织服装、生态农业、临港物流等重点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以及发展我县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急需紧缺人才;
(四)在教育、卫生、文化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5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目落户等方面发挥成效较好的,对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引才奖励,
(一)对新引进企业全职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或“千人计划”等国家级人才,在市财政给予的引才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10万元的引才奖励;对新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0.5~1万元的引才奖励。对在我县招才引智中成效较好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给予0.3~1万元的引才奖励;贡献突出的,给予2万元的引才奖励。
(二)鼓励科研院所、公立医院、文化等事业单位通过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形式聘用或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彭泽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优先推荐入选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对柔性新引进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财政资金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可达5万元的奖励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再给予最高可达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 创业奖励制度。
(一)对高层次人才来彭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规模以上的,在市级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分三年再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对在校及毕业五年以内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家庭困难的,给予求职者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对符合条件创业的,发放创业贴息担保贷款,个人最高可达10万元,符合二次扶持条件的最高可达3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可达80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促进就业基地)等,贷款最高可达400万元。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每月按最高可达其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三年。
第十一条 创新奖励制度。
支持引进人才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鼓励引进人才进行发明创造。在市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个人或团队,由县政府再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由县政府再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成果的由县政府再奖励10万元;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由县政府再奖励10万元,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的由县政府再奖励5万元;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由县政府再奖励5万元,获得市级科学技术成果的由县政府再奖励2万元。
第十二条 项目资助制度。
在积极落实上级项目资金资助的基础上,以下情形还可享受如下项目资助。
(一)对引进的省级及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或团队来我县开展项目研究的,视项目情况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对自带高水平科研成果(省级科学技术成果以上)来我县转化的,再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转化项目资助。
(二)结合申报市“双百•双千”人才引进工程(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重点聚焦高端制造、生物工程、资源环境、新能源、新材料、新动能、纺织服装、生态农业、临港物流等领域,引进一批国家级领军顶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我县创业,在市级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在培养周期内,对入选“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的,县财政再给予6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入选“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人才,县财政再给予3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入选为“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育计划的,县财政再给予1~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入选“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育计划的人才,县财政再给予1.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入选为“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的,县财政再给予0.5~1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三)对全职引进两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县财政
分三年再给予1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四)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等国家级顶尖人才,县财政分三年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五)对企业全职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等国家级人才,县财政分三年再给予30~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六)对企业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类别,县财政分三年再给予5~1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七)对企业新引进的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形成重大项目并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的领军人才或团队,实 ……(未完,全文共10140字,当前仅显示24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彭泽县“人才尊优”计划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