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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政治学院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8/12/20 15:31:05
目录/提纲:……
(二)组织制定教学工作制度和教学工作规划、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三)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四)组织实施重大教学实践活动
(五)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六)检查督促部属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
(七)领导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
(八)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领导学院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三)领导教学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五)检查督促部属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
(六)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组织拟制教学工作制度和教学工作规划、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二)组织指导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三)组织拟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四)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五)组织教学实践、教学检查、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价
(六)组织教学成果的评审、奖励、推广工作
(十)组织指导教学协作工作,开展教学合作与交流
(一)组织指导教学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组织指导教员、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四)指导政治理课教学与改革
(五)参与学籍管理和学历工作
(六)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一)组织实施教学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组织实施入学新生的身体复检工作
(三)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掌握教学实施情况
(四)组织本系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五)组织实施本系教员队伍的业……
武警政治学院院校管理制度修改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院校教育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学院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教员管理、学员管理、教学保障和函授教育适用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 教育训练管理工作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现代化武警和“创建一流政治学院,培养一流政工人才”的总体目标,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使学员德、智、军、体、能全面发展,提高学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为武警部队培养输送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第四条 教育训练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教学规律,突出武警特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堂与战场相结合;坚持能力本位,突出素质教育和任职能力培养;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学;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现代化教学,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一部分 教学管理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节 职 责

第五条 院长在教学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院政治委员共同领导学院落实教学工作的法规、规章和上级指示,完成教学任务;
(二)组织制定教学工作制度和教学工作规划、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三)审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
(四)组织实施重大教学实践活动;
(五)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六)检查督促部属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
(七)领导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
(八)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学院政治委员在教学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院长共同领导学院落实教学工作的法规、规章和上级指示,完成教学任务;
(二)领导学院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三)领导教学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掌握教学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五)检查督促部属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
(六)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训练部在教学工作方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4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综合素质考核及毕业鉴定工作;
(四)落实教学制度,坚持跟班听课,掌握教学情况,反馈学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授课教员抓好课堂管理,会同系开展评教评学活动,协助政治部拿出优秀学员、优等生评比初案;
(五)负责组织学员队列训练和体育锻炼;
(六)做好学员经常性思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节 教学会议

第十四条 教学会议是指为保证全院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形势分析会议、教学讲评会议、教学办公会议、教学准备会议、教学活动协调会、教学座谈会。
第十五条 教学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由训练部承办,院首长,各部门及有关业务科(室)领导,各系队军政主官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专业教学组组长参加,在每学期放假前2-3周举行。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教学工作指示;总结教学工作,部署新学期的教学任务;院首长作指示。
第十六条 教学形势分析会包括院教学形势分析会、系教学形势分析会、教研室教学形势分析会和学员队学习情况分析会,主要任务是汇集、分析和研究教学情况,评估教学质量,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学院教学形势分析会由训练部承办,院首长,部门领导,机关科长(主任),系队军政主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督导组和专业教学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主要内容:听取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汇报;分析讲评教学工作形势,布置下一阶段重点教学工作;院首长作指示。
系教学形势分析会应当每月召开一次,由系领导主持,教研室领导、学员队干部参加,机关可以视情派人参加,主要对教学进度、学员学习情况和教员授课质量进行分析检查,形成书面材料,为学院教学形势分析会提供参考。
教研室教学形势分析会应当结合课终考试或阶段性测验进行。会前应当向所在系或训练部报告,并通知有关学员队干部参加;会议结束后,应当向系领导或训练部汇报会议情况。
学员队应当每周召开一次学员学习情况分析会,可结合队务会进行。由队干部主持,区队长、班长、学习委员、课代表参加,会议召开前应当向所在系报告,并邀请有关教员参加。主要收集和研究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要求以及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等情况。
第十七条 教学讲评会议
教学讲评会议包括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教育技术中心)、学员队教学讲评会议。会议主要讲评该学期前阶段教学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教学中的主要问题。
院教学讲评会议结合院教学形势分析会和教学工作会议进行。
系、教研室(实验室、教育技术中心)、学员队教学讲评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前应向训练部机关报告开会时间和地点。
第十八条 教学办公会议分为院教学办公会和系教学办公会,主要听取教学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日常教学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布置教学工作。
院教学办公会可结合每月院首长办公会进行。
系教学办公会由系领导主持,教研室领导和学员队干部参加,通常每半月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 教学准备会
在每门课程或每个教学单元开课前召开,由教研(实验)室领导或该班次专业教学组长主持,任课教员、学员队干部和学骨干参加。会议内容:任课教员介绍课程内容、特点和实施计划,提出教学要求;学员队领导介绍学员情况;听取学员骨干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课前动员,统一教学思想。
第二十条 教学协调会
迎接上级教学工作考评、上级赋予临时性教学任务或任职教育短期培训班开训前准备工作,需要由多单位、多部门协调共同完成时召开,由训练部牵头,有关院首长和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内容: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听取意见,协调关系,研究解决教学实施的各种问题。
第二十一条 教学座谈会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训练部、系、教研室、学员队或专业教学组组织召开,参加人员一般为任课教员、学员队干部、学员代表,座谈会可视情区分人员层次。会议内容:了解一线教学情况,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征求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节 教学检查

第二十二条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人员按职责对教学运行情况实施有效控制的过程。目的在于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改进措施,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完成,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教研室教学准备情况,教员备课、试教情况;
(三)教员的教学态度和学员的学习态度;
(四)了解学员对教员授课情况的反映和教员对学员学习情况的评价;
(五)执行教学制度情况。
第二十三条 日常检查通常由教学值班员组织实施,重点对教学秩序、教学保障、课堂纪律、教员授课和学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各级领导和教学管理干部应当经常深入教学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四条 阶段性检查通常在每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末三个时间段进行,由训练部牵头组织实施。开学准备工作检查在开学前2至3天进行,由学院分管理教学的副院长带队,各部门主要领导和机关干部参加,重点对开学前备课试讲、教学场(室)、设施设备及系队保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期中检查在开学后第八、九两周进行,由教务科组织对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侧重某一方面检查。期末检查重点对考核现场进行检查,不单独成立专门的检查组织。
第二十五条 学院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题性教学检查,主要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专题性教学检查应当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检查结束后,应当在教学形势分析会议或者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讲评检查情况。

第四节 听(查)课

第二十六条 学院建立听课查课制度。
各级领导应当坚持听课查课,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院、部领导每周至少听课1次,系领导每周至少听课2次,并填写听课记录;教研室主任在本教研室教员授课期间应当坚持听(查)课,每门课、每个专题不少于1次;学员队必须有1名干部跟班听课;教学管理干部每月听课应当不少于3次。院、部领导听(查)课,应当由训练部机关参谋参加陪同。
第二十八条 听(查)课人员应当在上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上课期间一般不得中途离开。
听(查)课人员应当在《听(查)课记录本》上登记教员授课、学员听课和教学保障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训练部教务科应当根据教学计划,每周制定院、部领导听(查)课安排表,由训练部机关参谋陪同前往。
第三十条 训练部应当及时汇总听(查)课情况,分析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教学督导

第三十一条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三十二条 教学督导组在训练部领导下进行教学工作检查和指导,参与学院对教育训练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协助学院首长和机关抓好一线教学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教研室、学员队贯彻落实学院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教学工作计划与措施的拟制与落实情况;教学准备,跟班教学及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等情况;
(二)检查教员的试讲、课堂设计、教案、教学方法、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场地及器材的准备等情况;检查教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果,教书育人、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态度等情况;检查教员课外辅导的情况及效果;
(三)检查学员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掌握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知识、技能以及自我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创新能力等情况;
(四)督查主、监 ……(未完,全文共21958字,当前仅显示395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武警政治学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