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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镇村综合改革后基层司法所运行状况调查报告

发表时间:2019/5/25 10:13:13
目录/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队伍建设情况
(三)资产装备情况
(四)职能发挥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政法专编,专业人才不足
(二)工作缺乏有力抓手,职能作用发挥不畅
(三)、工作装备缺乏,影响工作开展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建议
一是落实机构编制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
三是加强装备支持
四是加强教育培训
五是加大典型培育表彰力度
……
*** 司 法 局 镇村综合改革后基层司法所运行状况调查报告

尊敬的*厅长,各位领导:
按照省厅“聚力司法所,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有11个镇,**个行政村,**个城镇社区,总人口***万人。
(一)机构设置情况。镇村综合改革启动后,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将各司法所所长全部保留在局机关,用于补充新成立的社区矫正中心(执法大队)和调解中心工作力量,局机关编制由原来的27名增加到42名。基层司法所为各镇内设机构,实行镇管理为主、司法局管理为辅,在镇社会治理办加挂司法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模式,人财物均隶属各镇管理,与县司法局为上下级业务指导关系。原基层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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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了司法所原有办公场所、保留了外观标识、设置了专门的调解室。
(四)职能发挥情况。在局点面一体工作法的推动下,目前各镇司法所职能作用正常发挥,县局统一为各镇司法所刻制了印章、制作了标牌,补充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规范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夯实了司法所工作责任。司法所公用经费由各镇统筹,为打开工作局面,我们将省厅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拨给司法所,基本保证了司法所工作运转,制定下发了《基层司法所装备经费管理规定(试行)》,确保资金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政法专编,专业人才不足。按照制度设置和有关规定,基层司法所为行政岗位,司法助理员应为公务员身份,但各镇公务员身份人员十分有限,司法助理员只是一名镇干部,镇政府只能在现有人员中调配人力。改革后,虽然我县司法所人员及编制有所扩充,力量得到加强,但有的是事业单位编制,有的是临聘人员,存在身份认同和岗位津贴难以落实的问题。同时,全县11个司法所32名工作人员仅有9名为法律专业,专业人才十分缺乏。
(二)工作缺乏有力抓手,职能作用发挥不畅。目前,司法所由于人员思想不稳定、岗位不稳定、一岗多责,司法所承担的九大工作职能逐步有向边缘化和削弱化的方向发展,处于一种夹缝中生存的局面,工作开展受到很大制约。部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谁给发工资,就为谁干事”的思想,对县司法局安排的工作配合不够,主动性不强,能推就推、能拖就拖。司法所是各镇的内设机构,县司法局在日常管理、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无法进行深入接触和对接,无力掌控,使得业务工作指导十分被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最终怎么干还是镇上说了算。司法所也以完成镇中心工作为首要职责,严重影响了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特别是社区矫正执法,执法力量参差不齐,表面上有人有岗,实际上专人不能专用,法律责任风险很大。基层司法所负责的社区矫正工作一旦出了问题,县局相应也要承担责任,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和工作推进抓手。
(三)、工作装备缺乏,影响工作开展。调研中,很多司法所同志反映需要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服装等必要的执法设备,在开展社区矫正等执法工作时作缺乏威严感与仪式感,影响工作效能提升。
三、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建议
一是落实机构编制。落实基层司法所政法专编,明确人员专门负责司法行政工作,对选调人员年龄、学历等提出要求,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乡镇不能挤占、挪用和随意调整,以达到稳住人员、稳住人心的目的。
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对司法所工作经费的转移支付,协调省财政部门发文明确司法助理员津贴,司法所经费和司法助理员津贴直接拨付到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考核发放,敦 ……(未完,全文共2245字,当前仅显示14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司法局镇村综合改革后基层司法所运行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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