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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21/1/13 10:41:43
目录/提纲:……
一、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立足法律定位高位谋划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调整职能,配备人员
二是建章立制,强化保障
三是组织培训,提升能力
(二)服务大局,立足办案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
二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做好典型案件警示
(三)全力以赴,立足疫情防控切实服务“六稳”“六保”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二是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三是探索完善涉企保护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不平衡
(二)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不高
(三)公益诉讼_机制还有待健全
一是线索移交和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完善
二是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少
三是公益诉讼工作调查取证涉及到专业勘验、鉴定的问题,存在困难
(四)公益诉讼队伍建设较为薄弱
三、工作建议
(一)持续发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二)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公益诉讼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全面依法_特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_人大常委会为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立法保障,**年7月作出决定,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年6月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这一制度。为掌握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现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驻**检察室实地听取情况汇报,又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汇报,走访了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调研情况,对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
**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推动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来,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决议相关要求,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件,其中,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2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共整治河流污水直排偷排问题**个,恢复农用地和耕地**余亩,办理非法狩猎、违法捕鱼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件并获得胜诉。二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群众普遍反映和关注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疫苗、劣药等问题,加大与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力度,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强化办案协作,共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病死牛肉等问题**个,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件并获得胜诉。三是做好典型案件警示。办理的*某某、*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公益案,针对**等**人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向人民群众销售造成的损害,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人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万余元,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阐明产品的危害,达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三)全力以赴,立足疫情防控切实服务“六稳”“六保”。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扎实开展防疫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县卫健委对废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开展全面检查监督,发现销售伪劣口罩、哄抬物价等问题**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二是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坚持“严厉打击犯罪”与“保护市场主体”相结合,积极参与全市“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坚持“三个一律”要求,既对涉企公益诉讼案件一律制作特殊标识,一律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并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努力完成让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好起来”的目标。共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其中,已回复*件,正在办理*件),帮助企业减少损失*万余元。三是探索完善涉企保护机制。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补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向相关企业主张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时,探索通过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复等方法促使其接受惩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不平衡。从案件涉及领域来看,公益诉讼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五大领域,但目前大多数案件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而其他领域案件相对较少。在立案的*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占*%,其他领域占*%。从起诉对象来看,没有一件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提起诉讼的均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二)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度不高。公益诉讼制度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全社会对公益诉讼制度及其重要性认识还不充分。一方面,少数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片面认为公益诉讼工作就是检察机关的事情,虽然能及时回复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但不重视检察建议的情况还个别存在,甚至出现弄丢检察建议书的现象。另一方面,基层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率、认识度不高,向群众收集线索的渠道也不畅通,没有争取到广大的群众支持,不利于形成全社会参与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公益诉讼_机制还有待健全。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工作,实践工作中,还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完善、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一是线索移交和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完善。检察机关只与部分行政机关建立了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实现全覆盖,即使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的行政机关,在共享数据时,对检察院开放得还不全面、不充分。二是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少。案件线索摸排工作不够深入,主要依靠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线索,利用大数据分析、网络信息技术等科技化手段不够,从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网络媒体手机获取线索少,接受群众举报获取线索的渠道还不畅通。三是公益诉讼工作调查取证涉及到专业勘验、鉴定的问题,存在困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大多需要专业鉴定机构或专家鉴定损害后果和修复费用,检察机关既没有这方面的技术能力,也没有这方面的条件保障,没有与相关鉴定机构和专家建立协作关系。
(四)公益诉讼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县检察院未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部门,其公益诉讼职能由民行检察部门负责,面对新职能的高标准、新要求,民行检察部门显得比较吃力、不够适应。一方面,办案力量的配备与公益诉讼的要求不适应。民行检察队伍人员力量原本就较为薄弱,在承担传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公益诉讼职能,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明显,民行检察部门只有1名 ……(未完,全文共4605字,当前仅显示23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