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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工作清单

发表时间:2021/10/27 14:28:49
目录/提纲:……
一、工作职能
(四)对被监督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五)定期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检查工作
3、协助被监督单位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5、按照有关规定对被监督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6、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三、监督方式
(一)参加会议
(二)监督检查
(三)调取资料
(四)提醒谈话
(五)意见回复
(六)提出建议
四、结果运用
……
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工作清单

为贯彻落实_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强化专责监督职责,实现精准监督,依据《中国_章程》《中国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中国_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工作清单。
一、工作职能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履行监督职能。工作中,以监督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被监督单位股级以下(含股级)党员干部为主要任务,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_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规党纪、执行_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
(二)履行对监督责任,经县纪委监委授权,初步核实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信访举报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6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对被监督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6.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方面问题。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
7.指导、监督被监督单位的党委(组)及支部纪检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职责开展纪检工作。
15.参加或者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问题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重点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等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
16.参加或列席民主生活会,重点监督被监督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接受组织约谈函询、被查处的情况做说明等。
17. 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述责述廉会议,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内容,测评对象、程序是否合规以及领导干部对参加人员提出质询回复情况等。
18.监督检查案后整改工作情况,及时跟踪梳理被监督单位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重点监督该单位案件通报情况、整改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及完善相关制度情况等。
19、督促被监督单位抓好巡视巡察等有关问题的整改,重点监督是否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是否扎实做好问题整改等。
20.监督其他工作
派驻(出)机构在完成以上监督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把握监督的灵活性和监督的主动权,结合被监督单位业务性质、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研究监督执纪问责的新规律、新思路、新举措,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充分融入到被监督单位的工作中。结合各单位正在开展的工作,自行选择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并根据县纪委监委安排开展调查处置,强化执纪问责,把监督责任抓在日常。
三、监督方式
派驻(出)机构要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监督:
(一)参加会议。派驻(出)机构应派员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及方案议定、结果审定环节等重要会议,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派驻(出)机构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时,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担任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部务会等)成员的,同时行使表决权。
(二)监督检查。派驻(出)机构要针对日常监督的某一项或多项重点内容,突出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时间节点,采取现场监督、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定期督查的方式开展监督;或针对某方面问题,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主题的方式,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深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发现和掌握有关问题。
(三)调取资料。派驻(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四)提醒谈话。派驻(出)机构可以约谈被监督单位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其中: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所属单位中有关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执法岗位等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新提拨、调整、任用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发现被监督单位县管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经县纪委监委批准,进行廉政谈话和约谈;需要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意见回复。派驻(出)机构要参与被监督单位管理权限内干部的提 ……(未完,全文共3000字,当前仅显示190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