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是落实低保资金按月发放机制
二是落实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保障补充作用
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是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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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提高低收入_收入的工作报告
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机制,加大低收入困难_服务保障力度,实现应保尽保、精准救助。
一是落实低保资金按月发放机制。2022年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由760元/人/月提高到790元/人/月,人均月增长30元,5月底对9988名城乡低保对象补发调标提标资金176.1万元。目前,全县有低保对象6885户10044人,发放1-7月城乡低保资金2992.9万元;发放2022年第一季度电价补贴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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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精准救助。
三是发挥好临时救助兜底保障补充作用。根据《临时和急难救助工作规程》和《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面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将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家庭成员重病等原因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纳入临时和急难救助范围,给予临时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及时、灵活、有效的作用。落实分类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救助效率和水平。目前,临时救助1002人,支出资金70.6万元。
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多民政发〔2021〕65号),定期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监测户、易返贫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于家庭出现困难符合救助条件人员,第一时间按程序审批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按月及时足额核发低保金,达到“政策不遗漏、人群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单人保政策和低保渐退机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靠家庭成员供养的,整户核算不能享受低保的可以视为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目前享受政策人员9户9人。按照《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低保救助渐退机制的实施方案》,过渡期内建档立卡贫户因落实扶贫政策,家庭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好转,按照《县低保家庭认定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测算,家庭人均收入超出当年低保保障标准,对于取消低保后,存在一定返贫风险的,给予落实6-12个月渐退救助政策,目前享受政策人员33户50人,有效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
五是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信息平台,按上级规定,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保障标准的1.5倍以内的人口,被界定为低收入人口。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 ……(未完,全文共1521字,当前仅显示96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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