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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会计处理刍议
发表时间:2006/1/9 19:09:48
“非流通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补偿”会计处理问题,据《世纪经济报道》李冰月日报道,财政部正在和国资委、证监会沟通,希望能够尽快出台一项办法。
目前试点的两批方案中,补偿方式基本有三种:送股、送现金或送权证,尽管法律形式表现不同,但三种补偿方式经济实质是一致的,是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取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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