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党团知识/知识竞赛/法院/司法/统战民政/>>正文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救济和临时措施

发表时间:2006/2/19 12:01:24
目录/提纲:……
一、协议对各成员保护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和临时救济措施的要求
二、中国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救济和临时措施
(一)保护知识产权司法救济措施的特点
(二)中国法院对临时措施的适用
(三)中国法院对赔偿等民事救济措施的适用
……

  年月我国进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了履行入世承诺,入世前我国已经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要求修改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达到了规则的要求。年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完成了专利法的第二次修改,于年月日施行。年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又通过了修改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决定。著作权法、商标法修正案已分别于年月和月施行。这些法律的修改和完善,是我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立法上方面所作的重要准备之一,也是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入世前、后的一年多来,人民法院积极做好入世前的准备和入世后的法律适用工作,制定新的司法解释,设立和完善了各类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机制,及时审判了一批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化市场的繁荣。为了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和研究问题,以下介绍三个问题:
  一、协议对各成员保护知识产权民事诉讼和临时救济措施的要求
  ⒈协议第条对应当设立和提供公平合理的民事诉讼程序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涉及诉讼主体及其诉讼权利义务的行使。该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权利人提供该协议规定的各类知识产权全部的民事司法救济措施,权利人包括有合法地位的主张权利的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3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9626字,当前仅显示26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救济和临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