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再生,男,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县,汉族,农民,住岳阳县公田镇公田村上屋村民组号。系本案被害人姜伟的父亲。
委托代理人兰冬志,岳阳县忠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人黄中权,男,年月日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汉族,初中文化,住汨罗市新塘乡范塘村组。因本案于**年月日被抓获,月日被刑事ju留,月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沙市看守所。
辩护人邱兴隆,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暨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刘幼其,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长芙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中权犯故意伤害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彭忠朝、代理检察员戴新时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再生及其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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