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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会务工作规范

发表时间:2006/3/4 14:57:44


  区委办公室会务工作规范
  一、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区委书记会、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由区委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会务工作由秘书科承办,相关工作由其他科(室)协办。会议研究讨论的除人事任免以外的有关事项,都要迅速形成会议纪要。
  二、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全区性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现场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由主任、分管主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有关科(室)分别承担。其中:会议通知、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以综合科承担为主;信息、新闻报道、会后督查由信息督查科负责;会议日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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