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部队/政法武装/八一双拥专题/公文/>>正文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

发表时间:2006/4/14 19:26:36


  一、概念及其构成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武装部队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到它们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他们的名誉,从而危害国防利益。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32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1424字,当前仅显示9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