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作为人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在一个正确理念和价值观的引领下,使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和实现,都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得以完善的运作。现以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为参照,探讨宪法关于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表现方式问题。
一、概括式的立法方式
以概括限制的方式来规定公民基本权利问题,我国宪法也采用了这样的立法体例。在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_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_和权利。这里有几点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首先,新中国成立后曾颁布了四部宪法和一部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但只有现行宪法(即82年宪法)做了如此规定,这表明当时的修宪者为了宪法的科学性,力图借鉴外国立宪的合理模式;其次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2397字,当前仅显示152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浅议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表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