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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发表时间:2006/7/30 10:49:18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共市委和某市党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某市第四届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按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以下简称为“两委委员”)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第四届党委委员候选人为11名,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为9名。
  一、两委委员产生程序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按中发[1990]8号文件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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