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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谈在执行涉农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表时间:2006/8/13 18:31:46


  浅谈在执行涉农案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长
  几年来,作为分管执行工作直至兼任执行局局长的副院长,我对执行工作可以说是体会颇深。“执行难”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顽症之一。而在执行积案中,涉农案件占了相当比例。以我院为例,目前我院的执行积案中,涉农案件约占80%左右。结合几年来的工作经验,笔者简要分析一下涉农案件的特点以及在执行涉农案件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有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涉农案件的特点
  在执行案件中,农村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占了很大的比例,经过分析笔者认为,农村农民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地域广,路途远,交通、通信不便;二是被执行人居住松散,居住地较复杂,难以寻找;三是被执行人收入不固定,财产状况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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