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构筑新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柱石。预防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青少年_岗”活动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努力探索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紧密依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形成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跟踪的工作体系,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由于业绩突出,2001年市人民检察院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称号,被共青团***市委、***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_岗”称号。
统一思想夯实基础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怀支持,尽管国家先后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但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在很多地方还停留在专家学者的理论研讨中,并没有在社会上,甚至在司法机关内部形成统一认识。因此,阿城市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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