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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刘玉珍同志学习的决定

发表时间:2006/8/26 13:44:50
目录/提纲:……
一、学习刘志珍同志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创新精神
二、学习刘志珍同志认真细致、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
三、学习刘志珍同志心系百姓、扶危济困的高贵品质
四、学习刘志珍同志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五、学习刘志珍同志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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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20日,公安部部长_签署命令,追授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督察长刘志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刘志珍同志参加公安工作30年里,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忠实地履行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职责。1998年10月任榆次分局督察长后,他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先后3次病倒在工作岗位上。2004年9月,被确诊身患胃癌,但他不顾病痛折磨,仍以顽强的毅力带病坚持工作,不幸于2006年1月8日病逝。他先后多次立功受奖。1993年,被山西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授予“山西省优秀干警”称号。1997年、1998年,连续被原榆次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政法书记”。刘志珍同志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展示了公安民警勤政爱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为全国公安督察民警树立了学习的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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